金乡县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四期治理工程-施工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山东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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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济宁华瑞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承包有限公司 , 山东江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2207-370828-04-01-132143 |
中标金额 | 17320.16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11-07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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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四期治理工程-施工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金乡县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四期治理工程-施工标 | |||||||||||
项目编号 | E3708280665000467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207-370828-04-01-132143 | |||||||||
招标人名称 | 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为金乡县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四期治理工程-施工标,涉及金乡县域内,主要建设内容涉及老万福河、东沟河、莱河、苏河、金马河、小吴河、北大溜河、大沙河、金济河、新万福河等河流水系。其中河道清淤5.048km,堤防加固12.11km,新建、改建及维修加固各类建筑物50座;新建道路11.3km;金乡县老万福河治理工程;金乡县数字河湖建设;金济河沿岸绿化提升等。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投资估算额:17330.373640万元。招标范围包含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 | |||||||||
建设地点 | 金乡县域内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众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0月30日 09:00 | 开标地点 | 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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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济宁华瑞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江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承包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报价(元) | 173201600.00 | 173254700.00 | 173234700.00 | |||||||||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
安全要求 |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360日历天 | 360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中标候选人名称:济宁华瑞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 ||||||||||||
1 | 李霄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鲁2372020202427368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江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2 | 孙传亭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鲁23720232024153570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承包有限公司 | ||||||||||||
3 | 成波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鲁2372011202233975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及2名招标人代表组成,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评标于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30日16时40分。本项目采用异地评标方式,6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评标三室完成评标,1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无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2024年11月11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 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邵洪英,联系电话:0537-8776708。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