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黄埠镇沙埔小学新建项目设计评标公示
招标单位 | 惠东县黄埠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广东惠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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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智铭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2405-441323-04-01-343376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11-07 |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公路 |
相关产品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1323-04-01-343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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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惠东县黄埠镇沙埔小学新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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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惠东县黄埠镇沙埔小学新建项目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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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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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名称 |
惠东县黄埠镇沙埔小学新建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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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
2024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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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11月5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1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分别是1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4位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专业为施工A0801建筑工程、设计A0401建筑工程。 (四)评标办法: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4家,分别是:中叙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智铭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六)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款初步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4家投标人均通过初步评审。 (七)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废标情况:无。 (九)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智铭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11月5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1楼定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的组成: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广东智铭设计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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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广东智铭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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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下浮率: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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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30日历天。中标人在合同书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确定方案设计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获批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对在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在3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工作。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聂红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20034401134 |
业绩 |
1、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六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2、平远县继续教育中心建设项目 3、英德市英城街中心幼儿园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4、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大型修缮项目 EPC 总承包 5、羽毛球体育运动综合体项目投建营一体化 6、南雄市油山镇大塘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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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智铭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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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情况 |
1、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六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2、平远县继续教育中心建设项目 3、英德市英城街中心幼儿园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4、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大型修缮项目 EPC 总承包 5、羽毛球体育运动综合体项目投建营一体化 6、南雄市油山镇大塘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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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 |
惠东县黄埠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王公路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巫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8650388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8891303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东县河南路1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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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7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11月11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8891101)。 |
招 标 人:惠东县黄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惠州华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7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11-05
公示开始时间:2024-11-07
公示结束时间:202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