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四期治理工程-代建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山东济宁 |
---|---|---|---|
中标单位 |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中天川江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2207-370828-04-01-132143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11-07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水利 |
相关产品 |
金乡县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四期治理工程-代建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金乡县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四期治理工程-代建标 | |||||||||||
项目编号 | E3708280665000467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207-370828-04-01-132143 | |||||||||
招标人名称 | 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为金乡县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四期治理工程-代建标,涉及金乡县域内,主要建设内容涉及老万福河、东沟河、莱河、苏河、金马河、小吴河、北大溜河、大沙河、金济河、新万福河等河流水系。其中河道清淤5.048km,堤防加固12.11km,新建、改建及维修加固各类建筑物50座;新建道路11.3km;金乡县老万福河治理工程;金乡县数字河湖建设;金济河沿岸绿化提升等。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该项目为建设实施期的代建管理服务,投资估算额:249.557380万元。 | |||||||||
建设地点 | 金乡县域内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众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0月30日 09:00 | 开标地点 | 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 | / | / | / | |||||||||
二、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中天川江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
代建费折扣率报价 | 79.85% | 79.2% | 79.5% | |||||||||
质要求 |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标准 | |||||||||
技术要求 | 执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 | 执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 | 执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 | |||||||||
服务期限 | 同施工工期 | 同施工工期 | 同施工工期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1 | 贺国明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概算) | 2210015889、鲁090820180102 | ||||||||
中标候选人名称: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2 | 侯学闯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造价师、中级工程师(工程技术) | 建[造]19370017249、鲁220101333300003 | ||||||||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天川江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
3 | 袁红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水利管理) | 2210002293、鲁100820180058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及2名招标人代表组成,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评标于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30日16时40分。本项目采用异地评标方式,6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评标三室完成评标,1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无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2024年11月11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 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邵洪英,联系电话:0537-8776708。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