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工程靶场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招标单位 | 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苏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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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0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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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工程靶场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货物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发改投资发〔2016〕99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工程靶场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工程靶场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6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使用。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5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3.3 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及以上类似靶场设备采购业绩;所提供的证明资料须能反映上述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
3.4其他要求:
提供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4.1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1分; 技术响应:10分; 商务响应:5分; 售后服务:9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 分; 投标人业绩:5分。 | ||
4.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K取值为:98%。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4.2.3(1) | 投标报价 (61)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4.2.3(2) | 技术响应 (10)分 | 技术要求响应(10)分 | 对项目技术要求响应承诺: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承诺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响应,按要求提供承诺的:10分,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0分。 |
4.2.3(3) | 商务响应(5分)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5分) | 交货期计划及措施的详细性、科学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优:5分;良:4分;中:3分;差:2分;其余不得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4.2.3(4) | 售后响应 (9分) | 售后服务内容(5分) |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服务措施、增值服务、应急方案、备品备件方案(含报价)、质保期满后维保方案(含维保价格)、售后服务认证等。详细及全面程度、可行性、对本项目的针对性等。 (优:5分;良:4分;中:3分;差:2分;其余不得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服务能力 (4分) | 投标人服务能力符合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服务标准,提供有效期内的服务认证证书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
4.2.3(5) |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 安装、施工组织措施(6分) | (1)据投标人提供的“实弹靶场”技术方案:产品自主研发(含专利)、技术参数、性能、功能等进行综合评审。 (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5分;其余不得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深化设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 (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5分;其余不得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调试与验收方案(4分) | 根据投标人调试措施、调试计划、验收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审。 (优:4分;良:3分;中:2分;差:1分;其余不得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4.2.3(6) | 投标人业绩(5分) | 投标人业绩 (5分) | 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及以上类似靶场设备采购业绩;所提供的证明资料须能反映上述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 提供1个业绩,得1分;提供2个业绩,得3分;提供3个及以上业绩,得5分。 |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省属项目网上投标”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下载文件前需办理“江苏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用户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1 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人自行登录“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省属项目网上投标”中的诚信库完善企业相关信息。未办理江苏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用户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江苏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用户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中查询证书签章办理方式)。
8.2 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3 本标段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使用与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本。
8.4 投标人不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5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23号建达大厦19楼
联系人:曾工
电话:025-8328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