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基坑监测
招标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水务管理中心 | 地区 | 江苏苏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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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07 | 项目编号 | E3205010304043224003001SDJ.CL2024-08-06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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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基坑监测
(招标编号:E3205010304043224003001、SDJ.CL2024-08-06)
招标公告
1、苏州工业园区水务管理中心的苏州工业园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基坑监测已由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 招标类型:监测招标
所属地区:苏州工业园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 监测规模:苏州工业园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基坑监测
(3) 计划监测周期:根据施工进度配合监测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负责人业绩和信誉 |
E3205010304043224003001、SDJ.CL2024-08-06 | 苏州工业园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基坑监测 | 221 | 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具有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分项资质)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 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 信誉良好
| 信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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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项目负责人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4)投标申请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提供网上截图);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提供网上截图);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7)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相关证明,社保应提供至少包含自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且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退休人员还应增加提供退休证书。)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无
6、招标文件的领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3日23时59分59秒。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3招标文件售价0元。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7.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
7.5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9、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11、招标人:苏州工业园区水务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2、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中诚大厦
联系人:徐翔 电话13915509201
13、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11月5日至 2024年11月13日。
1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14.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5、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招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入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
16、本项目监管部门:苏州市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68253214
招标人:苏州工业园区水务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