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华区2023年小街小巷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石家庄市裕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区 | 河北石家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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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0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8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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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裕华区2023年小街小巷整治提升工程 已由 石家庄市裕华区行政审批局 以 裕行审投资审字(2023)4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裕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裕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裕华区2023年小街小巷整治提升工程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裕华区5条小街小巷整治提升工程,包括雅清街(槐安东路-摩卡小镇)、小马北路(雅清街-谈固东街)、隆泰路(雅清街-谈固东街)、绿洲路(谈固东东街-通园街)、通园街(东岗路-塔北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街道两侧立面整治约45700平方米(包含:墙面粉刷、彩绘、装饰;破损墙面补砌及翻新、真砖切片;立面清洗、门头广告牌更换、断桥铝门窗更换;线路整理;部分空调规划统一安装防护罩;新增建筑墙面装饰灯和灯带等);(2)便道砖拆除及修复12400平方米、道路修复2500平方米(包括:便道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修补;排水口、井盖整治;路缘石更换;树坑整治;绿化补植;垃圾清运等)(3)新增重要节点及拆除18470平方米,新增艺术围栏及拆除1050米,新增花池2060平方米;围墙改造1560米,新增行道树及拆除68棵;(4)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 (3)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辖区。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其中一标段:绿洲路(谈固东街—通园街);二标段:通园街(东岗路—塔北路);三标段:隆泰路(雅清街—谈固东街);四标段:小马北路(雅清街—谈固东街);五标段:雅清街(槐安东路—摩卡小镇)。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3.1.2 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3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共5个标段,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同一投标人可以对每个标段进行投标,最终只能中标一个标段。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07 09:00:00 至 2024-11-28 09:29:59 ,登录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完整资料或未按要求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28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
十、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一标段:绿洲路(谈固东街—通园街) | 0 | 无 |
二标段:通园街(东岗路—塔北路) | 0 | 无 |
三标段:隆泰路(雅清街—谈固东街) | 0 | 无 |
四标段:小马北路(雅清街—谈固东街) | 0 | 无 |
五标段:雅清街(槐安东路—摩卡小镇) | 0 | 无 |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裕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富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169号 |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363号世纪华茂B座1113室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刘健 | 联系人: 王力虎 |
电话: 0311-66506526 | 电话: 0311-85802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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