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川藏铁路研究中心项目
招标单位 | 西南交通大学 | 地区 | 四川成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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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0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铁路 |
相关产品 | 结构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精装修、电梯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设备工程、抗震、室、园、人防工程等 |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川藏铁路研究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川藏铁路研究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教发函【2024】6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南交通大学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西南交通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教发函【2024】63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校内。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为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川藏铁路研究中心。总建筑面积约22055.07 ㎡,其中地上建筑约为17967.26 ㎡,地下建筑面积约为4087 ㎡。具体建设内容为结构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精装修、电梯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设备工程、抗震支架工程、室外总平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人防工程等。
2.3计划工期:48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其中施工图设计30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详见合同)
2.4.1设计部分:
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为依据进行优化设计,完成编制施工图及深 化设计、专项方案深化设计(含发包人指定房间精装修设计)、专业性深化设计等,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送审,并主导完成施 工图报审及审查合格证明办理,依据图审后的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 为发包人提供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 间验收、竣工验收、配合并联验收及产权测绘备案等)等为完成本工程 建设的所有设计全过程服务工作。
①本项目建筑工程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装饰装修施工图和效果图、图纸优化:
②专业人防设计、抗震设防设计(通过专项审查)、外立面深化(含幕墙深化设计)、落地玻璃窗(含深化设计)、复杂窗(含深化设计)、光彩照明、标识导视、地下室交安、综合管网及采用BIM技术进行设计、施工等工作,BIM设计技术深度应满足成都市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技术、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技术等最新相关规定(包括项目所有二次深化设计、专项设计并通过专项审查)。
③咨询、评价、论证、专项审查:绿色建筑(二星)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抗震设防专项等所有咨询、评价、论证、审查并确保通过。
④项目设计通过专业审查及行政审查,并满足发包人报建、实际使用等相关工作的要求。
⑤承担由于设计规范、承包人(设计单位)造成的施工图变更(含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审查工作及相关费用,取得审查合格证。
以上设计文件含修改、调整、完善和变更图审及费用(含所有专业的深化设计,不得要求发包人进行任何深化设计),各阶段设计评审所需的专家咨询费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中且由中标人支付。所有设计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政府相关文件及政府批复的用地规划许可证所含设计条件的所有要求。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图预算供发包人审查,且提交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20〕315 号)、取费文件等现行文件组价的施工图预算不得突破中标价。施工图设计应契合初步设计标准、内容、及招标范围,同时满足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参考品牌要求和相关行业设计标准及验收标准。
2.4.2.施工部分:
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具体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清单、税金等完成本工程及保修期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风险金的价格体现。同时,由发包人确认并及通过图纸审查后的施工图、深化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和变更(含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签证等)全部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所有工程 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 工作等。
①承担由于发包人功能调整、承包人(施工单位)及其他各类原因造成的施工图变更(含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审查工作及相关费用,并取得审查合格证。
②牵头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工程报建手续,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包含但不限于城建档案移交、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园林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海绵城市、绿建(二星)、防雷、国安等政府部门并联并行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备案证等。
③负责工程保修、竣工后质量缺陷整改;负责发包人管理人员培训。
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四川省、成都市、行业相关标 准要求及招标人使用需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单体及配套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以及其他(本项目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2.4.3.其他范围:
①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和限额结算。
②承包人须完成本项目验收、竣工图编制、备案、审查、办证等相关手续,环保、消防、绿化、节能、人防、防雷、规划、地震评估、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③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合同约定所要求完成的一切工作,还包括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或根据实际情况可推断出为完成一个完整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
主导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报建、验收、竣工图编制、备案、审查、办证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海绵城市、环保、消 防、绿化、节能、人防、防雷、规划、档案验收移交及竣工验收等,工 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4.4其他: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范围,承包人须负责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发包人相关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完成并完善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满足发包人交付使用需求。承包人对施工图缺陷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并对上述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造价等方面全面负责。本项目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成品保护、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等所有措施费),否则漏考虑的项目费用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
2.4.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单位应满足本条资质要求);②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满足本条资质要求)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2000㎡且单个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1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设计业绩。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接收证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网络公示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设计单位名称、总投资等截图信息,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与本条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要求为准。(3)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设计-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同时包含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类型的业绩)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2000㎡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施工业绩。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接收证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网络公示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总投资、竣工验收等截图信息,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与本条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要求为准。(3)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设计-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同时包含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类型的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个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2000㎡且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施工业绩。注:(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为原项目中标项目经理,中途变更的项目经理业绩不予认可)。(2)业绩证明材料应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接收证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网络公示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总投资、竣工验收等截图信息,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与本条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要求为准。(3)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设计-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同时包含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类型的业绩)。(4)项目经理业绩可与企业业绩重复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设计负责人完成过1个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2000㎡且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接收证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网络公示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设计单位名称、总投资等截图信息,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与本条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要求为准。(3)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设计-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同时包含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类型的业绩)。(4)设计负责人业绩可与企业业绩重复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合同款的支付等,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02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西南交通大学招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s://bidding.swjtu.edu.cn/sy.htm)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南交通大学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
邮 编: 611700
联 系 人: 贾老师
电 话: 028-6636732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广场北楼6楼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李女士、肖女士
电 话: 028-85283752
传 真: 028-85283751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0月3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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