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四标段
招标单位 | 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陕西安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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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05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1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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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四标段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节字【2024】4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平利县城关镇;
2.2 工程规模:建设内容为桃园路、陈家槽片区、美华酒店片区、二道河三组、五峰村横一路雨污分流改造及管道破除恢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投资总额:138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5300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四标段;标段编号: E61092635469epf3125e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建设内容为桃园路、陈家槽片区、美华酒店片区、二道河三组、五峰村横一路雨污分流改造及管道破除恢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四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3.2 标段名称: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四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 申请人及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资格、信用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申请人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 3.8其他要求: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 2024-11-04 09:00起至2024-11-10 10:3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标段名称: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四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0时30分,地点为陕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平利县政府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9.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康市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 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 | 地址: | 平利县城关镇莲花巷19号 |
联系人: | 贺胜峰 | 联系人: | 梅东玮 |
电话: | 0915-8421981 | 电话: | 13289155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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