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虹腾现代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泗县虹强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安徽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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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中冶武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湖北湘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P-SXGC2024073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10-10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公路 |
相关产品 |
泗县虹腾现代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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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泗县虹腾现代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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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P-SXGC202407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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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泗县虹强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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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开发区管委会蟠龙山路189号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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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岳工 18955759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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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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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粮大厦1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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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潘工18226580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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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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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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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武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湖北湘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国弘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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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冶金大道 17 号 |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东湖街道宝塔大道 160 号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中路4号光谷软件园六期1栋4层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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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 |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 |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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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标报价(费率/元) |
92.81%(约23202500元) |
93.76%(约23440000元) |
92.36%(约2309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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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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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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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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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负责人) |
姓名 |
吴茂金 |
李享 |
明庭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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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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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注册编号 |
鄂1372021202202579 |
鄂1422022202304756 |
鄂1422018201902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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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梅竹青 |
常伯涛 |
李三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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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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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注册编号 |
DG134200386 |
DG131300436 |
DF23420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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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91.38 |
79.16 |
7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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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公路工程填)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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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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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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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12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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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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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异议方式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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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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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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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具体地址 |
泗县朝阳路 102 号,泗县住建局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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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办公室、0557-70228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