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玉米产业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单位 | 青冈县排水服务中心 | 地区 | 黑龙江绥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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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29 | 项目编号 | SZ1210G240929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1 | 开标时间 | 2024-10-21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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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玉米产业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1210G24092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字〔2024〕2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已落实,招标人为青冈县排水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诚与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青冈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青冈县玉米产业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青冈县青冈镇。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5460.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将4座池体改造成四组AA/0池并联运行;新建二沉池2座,污泥浓缩池1座,自养式脱氮池1座,清水指示池1座;同时购置安装相应设备设施。
2.4计划工期: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30日,共计367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
建安费:2212.77万元,拟采用下浮费率报价形式;
设计费:680800.00元。
注: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初步设计概算价格,最终价格以施工图纸编制的经过财政审核过后的财政评审价格为准,下浮率有关说明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2.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2.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置要求:现场按照“黑建规〔2023〕2号”文件执行,承诺中标后按照“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将人员信息上传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资料员除外),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信誉要求:
3.3.1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3.3.2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公司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3.3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6.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
3.6.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9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地点为: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康庄路西和红星街南交叉口处)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青冈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455-3223328
招 标 人:青冈县排水服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845594859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诚与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二街4358号多层轻工厂房203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945542666
邮 箱:chengyuhui202212@163.com
2024年9月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