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新基建项目勘察设计-黄埔区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新基建项目_黄埔区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新基建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单位 | 广州开发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广东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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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23 | 项目编号 | 2405-440116-04-01-974966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14 | 开标时间 | 2024-10-14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相关产品 | 黄埔区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新基建项目勘察设计 |
黄埔区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新基建项目勘察设计【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0116-04-01-974966 | ||
投资项目名称 | 黄埔区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新基建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黄埔区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新基建项目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黄埔区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新基建项目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低空飞行基础设施与低空飞行器应用验证基地。具体如下: (一)建设低空飞行基础设施。主要包括:1.在黄埔区重点区域部署低空监测设施,包含低空监测设备6套、F-BOX 定位设备 200 台、ADS-B 设备2台、通讯设备4套等;2.在黄埔区内建设低空飞行器起降点 26 个;3.在黄埔区镇街选址部署无人机自动值守点20个(主要包含土建、电气、网络、无人机自动值守机库设备等),并配备应急无人机机库设备2套;4.在黄埔区建设低空飞行管理指挥大厅,建筑面积约700 平方米。 (二)建设低空飞行器应用验证基地。其中:1.在黄埔区建设低空飞行器应用验证实验室,建筑面积约2100 平方米;2.在黄埔区建设基础飞行能力测试场,占地面积约30000平方米;3.配置应用验证测试设备一批。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及测量工作范围: 勘察及测量工作范围为低空飞行基础设施、低空飞行器应用验证基地等。 (2)勘察及测量工作内容: 岩土工程勘察按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编写勘察大纲、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勘探和原位测试、室内试验、资料分析整理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的程序进行。 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勘察范围内的详细勘察实施工作; 2)编制详勘工作计划,规划方案确定后立即开展详勘工作,确保施工图设计时间; 3)负责勘探工作进度及质量控制; 4)负责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查的现场实施、成果编制与提交、后期配合等工作; (3)设计工作范围: 1)建设低空飞行基础设施。主要包括:1.在黄埔区重点区域部署低空监测设施,包含低空监测设备6套、F-BOX 定位设备 200 台、ADS-B 设备2台、通讯设备4套等;2.在黄埔区内建设低空飞行器起降点 26 个;3.在黄埔区镇街选址部署无人机自动值守点20个(主要包含土建、电气、网络、无人机自动值守机库设备等),并配备应急无人机机库设备2套;4.在黄埔区建设低空飞行管理指挥大厅,建筑面积约700 平方米。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及测量工作范围: 勘察及测量工作范围为低空飞行基础设施、低空飞行器应用验证基地等。 (2)勘察及测量工作内容: 岩土工程勘察按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编写勘察大纲、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勘探和原位测试、室内试验、资料分析整理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的程序进行。 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勘察范围内的详细勘察实施工作; 2)编制详勘工作计划,规划方案确定后立即开展详勘工作,确保施工图设计时间; 3)负责勘探工作进度及质量控制; 4)负责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查的现场实施、成果编制与提交、后期配合等工作; (3)设计工作范围: 1)建设低空飞行基础设施。主要包括:1.在黄埔区重点区域部署低空监测设施,包含低空监测设备6套、F-BOX 定位设备 200 台、ADS-B 设备2台、通讯设备4套等;2.在黄埔区内建设低空飞行器起降点 26 个;3.在黄埔区镇街选址部署无人机自动值守点20个(主要包含土建、电气、网络、无人机自动值守机库设备等),并配备应急无人机机库设备2套;4.在黄埔区建设低空飞行管理指挥大厅,建筑面积约700 平方米。 2)建设低空飞行器应用验证基地。其中:1.在黄埔区建设低空飞行器应用验证实验室,建筑面积约2100 平方米;2.在黄埔区建设基础飞行能力测试场,占地面积约30000平方米;3.配置应用验证测试设备一批。 3)根据招标人需求完成其他设计内容。 以上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4)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方案修改及完善 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中关于方案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及招标人各设计管理办法要求,同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招标人选定的各专业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工期:总工期60个日历天。 勘察工期:总工期30个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17.1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或以上)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③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1)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2)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申请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2)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申请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4)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注: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2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满足本项目资格需要。 3.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 注: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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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23日 16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开发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406房之512(仅限办公) |
招标人联系人 | 肖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89857097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马工、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83812782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2112206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