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西城区道路排水防涝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施工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金乡经济开发区金洲投资有限公司 | 地区 | 山东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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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盛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山东方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3708280665000462001 |
中标金额 | 1677.400309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9-2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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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西城区道路排水防涝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施工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金乡县西城区道路排水防涝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施工二标段 | |||||||||||
项目编号 | E3708280665000462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金乡经济开发区金洲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为金乡县西城区道路排水防涝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施工,位于金乡县西城区,分为两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标段实施中华路、新华路、金曼克大道雨水管网3018米,中华路、新华路、金曼克大道污水管网1539米;二标段实施金岭路、金砀路、万福路、金溪路雨水管网3723米,金岭路污水管网2292米。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资估算额:一标段1349.224559万元;二标段1684.350318万元。 | |||||||||
建设地点 | 金乡县西城区。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9月20日 09:00 | 开标地点 | 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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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盛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山东方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报价(元) | 16774003.09 | 16800413.04 | 16827501.66 | |||||||||
措施费报价(元) | 536787.96 | 485625.08 | 502285.76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
安全要求 |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 |||||||||
工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中标候选人名称:盛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1 | 武有娜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鲁2372021202225756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方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2 | 程凯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鲁1372020202105161 | ||||||||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3 | 马健飞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陕261141558298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及2名招标人代表组成,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评标于2024年09月20日09时20分至2024年09月20日14时10分。本项目采用异地评标方式,6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评标三室完成评标,1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无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2024年09月25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 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董科长,联系电话:16688075539。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