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2024年以工代赈工程-凤凰镇上兰村至牛角村管网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广西来宾 |
---|---|---|---|
中标单位 | 广西臻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广西桂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4513002881002109001 |
中标金额 | 647.089936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9-03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 |
来宾市兴宾区2024年以工代赈工程-凤凰镇上兰村至牛角村管网改造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13002881002109001 |
|||||
招标人 |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建设单位 |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云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对凤凰镇上兰村至牛角村2.3公里道路进行改造,两侧增Dn800雨水管、1米宽沥青路面及种植行道树;共增设Dn800雨水管3845米,沥青路面5738平方米,行道树177株。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2日 |
开标地点 |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6日 |
|||||
中 标 候 选 人 情 况 |
预中标人 |
广西臻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西桂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广西臻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广西桂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臻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西桂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6470899.36 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农元锋 身份证号:45213019********32 建造师注册证号:桂245171864930 |
|||||||
专职安全员 |
仇世荣,身份证号:45072119********7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合山市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人民中路项目 2.武宣县环城水系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库底清理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6475952.49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庆严,身份证号:45012119********17 建造师注册证号:桂245131551385 |
|||||||
专职安全员 |
黄爱秋,身份证号:45222619********2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来宾市兴宾区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等19个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硅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6482165.73 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覃菊柳,身份证号:45222619********2X 注册证号:桂245192000388 |
|||||||
专职安全员 |
黄小香,身份证号:45222619********2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武宣县迎春路(星光路至星湖西路段)工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ggzy.jgswj.gxzf.gov.cn/lbggzy/)。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4231216 |
一式4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