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71肃北至若羌公路阿克塞至拉配泉(甘新界)段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 地区 | 甘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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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30 | 项目编号 | GXTC-A1-24110059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09-20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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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71肃北至若羌公路阿克塞至拉配泉(甘新界)段
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240813-050912-7
招标编号:GXTC-A1-24110059
本招标项目G571肃北至若羌公路阿克塞至拉配泉(甘新界)段已由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关于印发甘肃省“三大高速公路新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4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酒政办发函〔2024〕46号批准实施,项目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酒泉市人民政府授权酒泉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实施机构,招标人为酒泉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全部位于阿克塞县境内,其中:推荐路线起点位于阿克塞县城东,柳格高速阿克塞互通处向东约390米,顺接S20嘉若高速(嘉峪关至阿克塞段),改造原有阿克塞互通为枢纽立交,路线向西与肃阿公路交叉设置阿克塞互通,然后向南跨越敦格铁路,在县城南侧与G215交叉处设置阿克塞南互通(与服务区合建),路线继续向西与旧路并行布线,在阿克塞沟东侧设置红柳沟互通衔接地方道路;路线经红柳沟道班后设置多坝沟服务区,向西在S306和老路交叉路口南9km处设置多坝沟互通,然后设置多坝沟收费站,路线折向西南,经赛马沟进入安南坝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在安南坝村北设置安南坝互通(与服务区合建),一直向西到达项目终点,终点位于拉配泉接G571线新疆段拉配泉至巴什库尔干公路。
主要控制点:柳格高速、G571线拉配泉至巴什库尔干公路、阿克塞县城规划、敦格铁路、高压线走廊、安南坝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2招标范围:
确定G571肃北至若羌公路阿克塞至拉配泉(甘新界)段的特许经营者,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2.3实施方式:
2.3.1本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具体实施方式。
2.3.2特许经营范围
a.核准、投融资、勘察设计、施工建设项目的权利;
b.运营、管理项目的权利;
c.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权利;
d.项目沿线广告和服务设施项目开发、经营权等。
2.3.3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同收费期),其中:建设期包含前期工作准备期和施工期,前期工作准备期不超过12个月,以特许经营协议签订日起至项目开工日止,准备期内特许经营者须完成项目核准、勘察设计及报批、开工准备等工作;施工期为36个月(即3年),以开工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日止;运营期暂定为360个月(即30年,最终按批复期限为准),自本项目收费许可取得之日起计。
如因特许经营者原因造成建设期延长,将按《特许经营协议》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如因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前期工作准备期和建设期延长,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经批准后可延长前期工作准备期或建设期。特许经营者可结合国家及甘肃省相关政策提出需政府支持的有关申请,政府方可根据政策规定给予支持。
特许经营期内,若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综合考虑符合届时法律法规、项目情况、协议约定等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特许经营期限。
2.3.4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期包括前期工作准备期和施工期,其中:
(1)前期工作准备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以特许经营协议签订日起至项目开工日止,准备期内特许经营者须完成项目核准、勘察设计及报批、开工准备等工作;
(2)施工期为36个月(即3年),以开工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日止;施工期内的投资建设进度计划为第一年30%,第二年40%,第三年30%。
2.4其他:
2.4.1酒泉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特许经营者选择、特许经营协议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合作期满移交接收等工作。
2.4.2中标特许经营者须按照实施机构要求在酒泉市为本项目成立项目公司(独立中标的特许经营者可不成立项目公司)。
2.4.3本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具体实施方式。收费渠道包括车辆通行费及广告和服务设施经营收入,收费方式包括主线封闭路段按里程收费,实际以最终批复为准。
2.4.4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前12个月,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应共同成立移交委员会,制定资产评估和性能测试等移交方案,负责过渡期内有关特许经营期届满后项目移交的相关事宜。特许经营期届满时特许经营者(成立项目公司时指项目公司)应向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完好无偿、无条件移交本项目资产。
2.4.5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特许经营者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运营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运营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运营或勘察、设计服务可由其自行承担,不再招标,如不具备的则由特许经营者另行公开招标确定。
2.4.6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甘肃省收费公路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建设规模划分标准》要求,该项目属于“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类。
2.4.7本项目依法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接受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本项目拟定的交通量、收费标准、经营收入、盈利能力、广告和服务设施经营收入等指标仅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论证时的参考数据,政府方不对本项目以上指标进行任何承诺和保证,投标人应充分研判本项目潜在风险。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4.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4.2财务要求:
4.2.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并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2022和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2.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
4.2.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则指联合体整体)2023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35%;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22亿元人民币(以2023年末净资产数值为准,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方总和为准);融资能力不低于92亿元人民币(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按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或“金融机构贷款意向书”或“其他融资方案”等一项或多项累加确定,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方总和为准,提供以上融资证明材料扫描件)。
4.3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则指联合体整体)近五年以来(自2019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取得收费许可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条同时承担投融资和运营的收费公路项目业绩(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方总和为准,可以是各成员单独参与的项目,也可以是以股东身份参股的项目,需提供投资协议(或特许经营协议或PPP合同)以及项目收费许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4.4信誉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需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及无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4.5联合体要求:
4.5.1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10家,鼓励民营企业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中各方均需出资,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内部股权比例最大方。
4.5.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4.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内部不受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4.6酒泉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提出投标申请,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联合成员或项目公司股东。
5.1获取时间:2024年8月30日18时00分起至2024年9月9日18时00分止。
5.2获取方式: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11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
6.3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二厅第一坐席;
6.4本次招标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6.5根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程序,本项目开标采用“钉钉软件”视频会议形式,请各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添加代理机构钉钉账号“135********5089”,并备注项目名称信息。
招 标 人: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45号
联 系 人:黄磊
联系方式:0937-2616192
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执行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31室
联 系 人:陈雅雯
联系方式:135********5089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电话:0931-8485119
邮政编码:730030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