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泸高速改扩建工程已具备启动前期工作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有关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渝泸高速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有关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单位 |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地区 | 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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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5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2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铁路 |
相关产品 | 工可报告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估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涉及的实际起点、里程均以工可报告推荐方案为准。
渝泸高速现状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绕城高速渝泸枢纽互通(含)至白沙段,里程约28公里,自2013年底全线建成通车以来,交通量持续增长,部分路段服务水平已处于三级水平。为有效应对交通量持续增长,决定启动渝泸高速改扩建前期工作,并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有关工程咨询服务。
2.2 招标范围
2.2.1 工可报告编制
(1)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编制应按交通运输部现行的《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办法》进行编制,并应遵循国家政策,执行交通运输部颁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办法和指标定额以及重庆市有关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文件。国家、重庆市如对工可研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编制单位应调查、研究项目影响区域社会经济、交通运输的现状和发展;分析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社会经济意义;收集区域既有高速公路的历年交通量增长情况,结合OD调查;预测拟建公路的远景交通量;确定采用的技术标准及建设规模;调查研究项目的建设条件、路线方案、工程实施及环境影响情况;进行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国民经济评价和敏感性分析等。牵头编制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结合工作需要,会同用地预审单位、环评单位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分析及不可避让论证工作。
(2)工可报告应包含工业化建造(装配式施工)、施工保通、投融资模式分析、以工代赈等专项研究内容。
(3)结合工作需要,修改完善工可报告并报批,直至取得批复。
(4)按照业主工作要求,配合、支持有关工程咨询服务承担单位开展工作。
2.2.2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
按照国家、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社稳分析阶段各项工作,取得备案。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调查项目沿线社会稳定风险现状;2.收集项目工可等必要的技术资料;3.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4.按照有关要求,修改完善报告,并通过评估、取得备案。
2.2.3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估报告编制
按照国家、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社稳评估阶段各项工作,取得备案。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调查项目沿线社会稳定风险现状;2.收集项目工可、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等必要的技术资料;3.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估报告;4.按照有关要求,修改完善报告,并取得备案。
2.2.4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告编制
按照国家、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用地预审及选址过程中各项工作,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调查项目沿线用地情况;2.收集项目工可等必要的技术资料;3.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告,含《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预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实测现状地形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节约集约用地专章(工可编制单位牵头编制,用地预审单位配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踏勘论证报告等;4.结合项目需要,会同工可单位、环评单位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分析及不可避让论证工作;5.按照有关要求,修改完善报告,并通过审查、取得批复。
2.2.5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按照国家、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水保申报过程中各项工作,取得批复。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调查项目沿线水土保持情况;2.收集项目工可、初步设计等必要的技术资料;3.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4.按照有关要求,修改完善方案,并通过审查、取得批复。
2.2.6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按照国家、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环评申报过程中各项工作,取得批复。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调查项目沿线生态环境情况;2.收集项目工可、初步设计等必要的技术资料;3.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4.结合项目需要,会同工可单位、用地预审单位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分析及不可避让论证工作;5.按照有关要求,修改完善报告,并通过审查、取得批复。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信息如下:
标段范围 |
工作周期 |
备注 |
渝泸高速改扩建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有关工程咨询服务 |
工可工作周期:本项目工可研究服务期自委托合同签订日始,至工可报告取得批复日止。 (1)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180日内向业主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 (2)在通过业主组织的专家审查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后15日内完成对成果文件初稿的修改和完善; (3)在报送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验收、提出修改意见后15日内完成最终成果文件。 其他有关工程咨询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开始,按照业主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直至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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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进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专业包括“公路”;
(4)投标人应进入“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近5年,承担过1条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
(2)近3年,承担过3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或铁路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3)近3年,承担过3个及以上公路或铁路项目的用地预审报告编制工作。
(4)近3年,承担过3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或铁路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5)近3年,承担过3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或铁路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
说明:1.招标文件中提及的“近5年”指的是从2019年1月1日始,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时间以批复时间为准;“近3年”指的是从2021年1月1日始,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具体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条为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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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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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胡雨薇、钱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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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89183089 | 联系电话: | 023-88166383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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