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路(吉安路—延安路)道路改造工程(EPC)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区 | 山东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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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济宁市兖州区恒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聊城市科慧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山东中宏市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政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2111-370812-04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7-04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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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路(吉安路—延安路)道路改造工程(EPC)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安康路(吉安路—延安路)道路改造工程(EPC) | ||||||||
项目编号 | E3708120662000393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111-370812-04 -05-418619 | ||||||
招标人名称 | 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等 | ||||||
建设地点 | 济宁市兖州区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济南高诚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4年7月4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无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济宁市兖州区恒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山东中宏市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曲阜弘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聊城市科慧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汶上县畅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山东政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 | ||||||
设计费总报价(元) | 232800.00 | 233200.00 | 232100.00 | ||||||
建安工程费报价 (下浮率%) | 5.1 | 5.03 | 5.08 | ||||||
质量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济宁市兖州区恒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中宏市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宣阳 | 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23720172024155273 | |||||
2 | 薛萌 | 设计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鲁230800133200293 | |||||
定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曲阜弘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聊城市科慧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颜世英 | 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2372012202258002 | |||||
2 | 李先科 | 设计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鲁110820170343 | |||||
定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汶上县畅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政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曹修俊 | 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1372021202203535 | |||||
2 | 谭晶 | 设计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A08201000000004618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4年7月4日9时0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9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王帅 联系电话:15166708786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