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蒜黄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一期(18-31#、42-44#大棚及通风工程)定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6-2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金乡县羊山镇人民政府蒜都(金乡)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地区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
中标单位 山东方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方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山东冠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上海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E3708280665000426001
中标金额 发布时间 2024-06-25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水利,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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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金乡县蒜黄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一期(18-31#、42-44#大棚及通风工程)定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金乡县蒜黄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一期(18-31#、42-44#大棚及通风工程)

项目编号

E370828066500042600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招标人名称

金乡县羊山镇人民政府、蒜都(金乡)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及范围

本项目为金乡县蒜黄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一期(18-31#、42-44#大棚及通风工程),包括建设18-31#、42-44#四季连栋温室大棚,18-31#、42-44#机房和风机盘管等相关配套设施。投资估算额:2999.581264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财政评审价为准)。

建设地点

金乡县羊山镇袁徐路北侧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济宁易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日期

2024年06月25日 09:00

开标地点

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原因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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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定标候选人名称

山东方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山东冠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山东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上海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山东省驭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佰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企业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乙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甲级

设计部分报价费率)

1.37%

1.39%

1.39%

施工部分报价(下浮率)

2.70%

3.05%

2.98%

质量要求

设计施工图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并经过招标人同意认可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符合要求合格;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设计施工图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并经过招标人同意认可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符合要求合格;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设计施工图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并经过招标人同意认可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符合要求合格;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

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

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序号

姓名

职务

证书名称及级别

证书编号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方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山东冠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

耿小冬

项目负责人

二级建造师

2372021202280660

张干阳

设计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201700019020089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上海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2

张海宾

项目负责人

二级建造师

23720152023101262

贺美耀

设计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173420034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省驭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佰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3

王君丽

项目负责人

二级建造师

23720222023113179

任延婷

设计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2018)934002283

四、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及2名招标人代表组成,开标时间2024062509时00分,开标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评标于2024062509时10分至202406251010。本项目采用异地评标方式,6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评标室完成评标,1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公示说明

公示起止时间

20240625-2024062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答复期限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周寒雪,联系电话:13953729558

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