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临江新区先进制造产业园供电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单位 | 南充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 地区 | 四川南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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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23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1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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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临江新区先进制造产业园供电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南充临江新区先进制造产业园供电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审批〔202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充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充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南发改审批〔2024〕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充临江新区先进制造产业园供电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2.2建设地点:南充市顺庆区、高坪区、西充县;
2.3建设规模:临江新区顺庆片区新建10kV通道0.6km、110kV通道1.3km;临江新区高坪片区新建10kV通道4.9km;临江新区西充片区新建10kV通道3.4km;(最终建设规模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5计划总工期:施工工期+质量缺陷责任 期;
2.6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7 标段投资额: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约5917.2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4日00时00分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交易平台入口>南充市>南充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CA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CFCA、四川CA、重庆CA、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6月13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交易平台入口>南充市>南充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充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南充市顺庆区双塔街13 号火车北站广场绿地中心4号楼 邮 编: 637000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0817-612889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201号 邮 编: 610017 联 系 人: 姚先生 电 话: 1373060791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2024年05月2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1-511300-04-01-207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