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学院新校区主校门建设项目 石家庄分公司郑州商学院新校区主校门建设项目混凝土采购012
招标单位 | 地区 | 广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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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09-04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09-07 | 开标时间 | 2023-09-07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 |
相关产品 |
商品砼采购招标文件
单位名称: 河北建设集团石家庄分公司
项目名称:郑州商学院新校区主校门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CLZB-202309-00121
联系人:李宗
电 话:13273739758
发标时间:2023 年09月 04日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4日
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郑州商学院新校区主校门建设项目
-
2.工程地点:郑州市巩义市
3.建设单位:郑州商学院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98㎡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 。
2、质量要求:预拌混凝土》(GB/T 14902)、《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J175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2049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
2.1 原材料的技术和质量要求
2.1.1 水泥
2.1.1.1 普通混凝土的配制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小于42.5 级 ,水泥的碱含量不能超过0.6 %。
2.1.1.3 水泥在使用前,应有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复试报告,并满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相关报告各项品质指标齐全,包括: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细度、凝结时间、安全性、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2.1.2、矿物掺合料
2.1.2.1 用于预拌混凝土的粉煤灰应采用I级或II级产品,碱含量不大于1.5%。III级粉煤灰不得用于结构工程。
2.1.3、细骨料
2.1.3.1 细骨料宜选用中砂,要求有良好的级配。要求低碱活性骨料,砂的含泥量(按质量计)不大于3.0%;泥块含量小于1.0%,坚固性检验的质量损失不应大于8%。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有关规定。
2.1.5、外加剂
2.1.5.1应为认证、备案的绿色环保产品,有检验报告,并经复试合格。严禁使用氨系列外加剂,外加剂中的氨的释放量不应大于0.1%。
3、预拌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技术要求
预拌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和当地的有关技术要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
4、预拌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建筑混凝土的质量水平应满足混凝土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GB/T 14902-2016 。
4.2、预拌混凝土坍落度要求:抗渗混凝土140mm~160mm,顶板泵送混凝土160mm~180mm,墙柱泵送混凝土180mm~200mm,高温天气适当调整±20mm,泵送混凝土入泵前坍落度每小时损失值小于30mm,坍落度总损失值小于60mm;对于不满足要求的混凝土一律退场(以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为准)。
4.3、预拌混凝土初、终凝时间:混凝土初凝时间控制在2h。混凝土终凝时间控制在8h
4.4、预拌混凝土的运送
4.4.1、运送时,运输车应保持混凝土搅拌物的均匀性,不应产生离析现象,且根据泵送混凝土规程以保证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
4.4.2、任何情况均严禁加水,即:乙方司机及其他人员在运送和浇筑混凝土的过程中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向混凝土罐车中加水,(如现场调整混凝土状态,需要加水和外加剂时,需经甲方施工现场接收人同意)。
4.4.3、预拌混凝土从开盘至浇筑浇筑现场不大于初凝时间的1/2。
4.5、其他要求
5、特殊预拌混凝土的技术要求:商品砼拌和物的质量验收按GB/T 14902-2016《预拌混凝土》的有关规定验收。
6、资料要求:/
7、环保要求:乙方在保证提供符合国标的合格产品的同时,满足业主、监理、甲方提供的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GB50325—2001环保标准和技术交底要求,在与所采用的技术规范不同时,按较高要求的技术规范执行。
8、交货日期:需方提前24小时通知供方浇筑计划,浇筑计划2000m³以上的需提前48小时通知浇筑计划。
9、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固定单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无要求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 一般纳税人 。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 536 M3 。
2、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3%)
3、其他报价要求:固定单价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混凝土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采用支票、银行转账或者电汇方式付款。
2、支付时间:每月5日对上月账单,10日前对账完毕。该工程每月30号支付供方已供混凝土款的90%,单栋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付至100%,暂定日期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施工现场进度为准。如需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如供方不能满足需方要货要求,需方有权选择其他供货单位。
3、发票约定: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都应向甲方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为3%的合规增值税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应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
第七条: 投标须知
1、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zgsgycw.com/)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八条: 时间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07日11时00
2、开标时间:2023年9月07日 13时00
第九条: 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采管理部。
2、投标方在货物全部供齐之前,不得因资金问题停止供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招标方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材料明细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出厂价(元:m³) |
税率 |
1 |
商品砼 |
C20 |
m³ |
150.5 |
|
3% |
2 |
商品砼 |
C25 |
m³ |
230 |
|
3% |
3 |
商品砼 |
C30 |
m³ |
155.5 |
|
3% |
- 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模板.docx(34KB)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技术指标 | 厂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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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砼 | C20 | m3 | 150.50 | 2023-09-09 | |||
商品砼 | C25 | m3 | 230.00 | 2023-09-09 | |||
商品砼 | C30 | m3 | 155.50 | 2023-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