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黎平县永从镇管团闷洞饰面用石料(大理石)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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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2-11-0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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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黎平县永从镇管团闷洞饰面用石料(大理石)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黔东南自然资矿挂告〔2022〕12号)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33号)》、《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黔自然资规〔2020〕4号)的有关规定,经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批准,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委托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以下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场所:凯里市友庄路12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贵州省黎平县永从镇管团闷洞饰面用石料(大理石)
开采矿种:饰面用石料(大理石)
地理位置:黎平县永从镇
面积:0.083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2876014.359 | 36612707.550 |
2 | 2876016.745 | 36612960.262 |
3 | 2875903.670 | 36612960.570 |
4 | 2875900.876 | 36612910.025 |
5 | 2875778.040 | 36612943.040 |
6 | 2875790.590 | 36612892.170 |
7 | 2875791.840 | 36612835.740 |
8 | 2875645.950 | 36612846.330 |
9 | 2875591.186 | 36612855.535 |
10 | 2875566.342 | 36612846.717 |
11 | 2875544.747 | 36612836.392 |
12 | 2875548.385 | 36612792.736 |
13 | 2875582.272 | 36612769.266 |
14 | 2875582.862 | 36612707.550 |
* | 675 | 540 |
资源储量:截至2021年7月31日,通过对矿区范围内(资源量估算标高 675- 540米),估算的饰面用石料(大理石)保有的荒料总资源量63.17万立方米(174.98万吨),其中,控制的荒料资源量26.02万立方米(72.08万吨),推断的荒料资源量37.15万立方米(102.90万吨);估算的综合利用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保有总资源量162.45万立方米(449.98万吨)。
开采标高: 675米至 54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2876014.359 | 36612707.550 |
2 | 2876016.745 | 36612960.262 |
3 | 2875903.670 | 36612960.570 |
4 | 2875900.876 | 36612910.025 |
5 | 2875778.040 | 36612943.040 |
6 | 2875790.590 | 36612892.170 |
7 | 2875791.840 | 36612835.740 |
8 | 2875645.950 | 36612846.330 |
9 | 2875591.186 | 36612855.535 |
10 | 2875566.342 | 36612846.717 |
11 | 2875544.747 | 36612836.392 |
12 | 2875548.385 | 36612792.736 |
13 | 2875582.272 | 36612769.266 |
14 | 2875582.862 | 36612707.550 |
* | 675 | 540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43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二)竞买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均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原件);委托竞买的,需提供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需到黎平县自然资源局详细了解该采矿权的相关情况,并得到黎平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已熟知采矿权情况回执。 (四)竞买人须在黎平县境内有已建,在建或拟建石材深加工企业,竞买人竞得后须在黎平县境内就地加工,禁止将原矿运到县外加工。 (五)竞买人应对以下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依法办理开采涉及的林地使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自觉履行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及责任,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本次挂牌的采矿权是在原采矿权“黎平县永从镇管团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基础上设立的,原采矿权人已对矿山进行投资建设,若竞得人非原采矿权人,竞得人要承担原采矿权前期林地征占和土地征占等费用以及该采矿权勘查及编制相关报告等的前期工作费用(以第三方审计报告为准)。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12月07日 挂牌时间:2022年12月07日—2022年12月21日
网上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www.qdnggzy.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在报名时间内,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矿权交易”招拍挂公告页面底角免费获取,或者诚信入库审核通过后,在交易系统中的“交易文件下载”中免费下载。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11月07日—2022年12月06日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前,竞买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www.qdnggzy.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注册诚信入库;入库后,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行信息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门户网站“信息入库管理平台→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进行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三)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四)首次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此后的每次报价应高于前一次所有竞买人的最高报价。 (五)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六)挂牌时间截止时(2022年12月21日14时30分),竞买人提前半小时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采矿权揭牌活动,需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原件,网上下载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原件,网上下载打印);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竞买承诺书(原件,网上下载打印);黎平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已熟知采矿权情况回执。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七)在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表示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由挂牌人召集相关竞买人,采取适当延长竞价时间,口头现场竞价,直至其他竞买人弃权,只剩一个报价最高的竞买人,以该竞买人最高报价成交。但必须是报价期间进行过一次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才能参加现场竞价。 (八)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1.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等原因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2.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3.报价低于网上挂牌起始价的;4.报价不符合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风险提示
竞买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采矿权人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及矿产勘查开发有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1.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采矿权出让后,这些可能存在的情况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 2.挂牌出让地质资料为勘查报告,由于勘查程度低,拟出让资源量可能与实际有出入,出让人对该矿的品质及储量不负责,其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慎重抉择。 3.若竞得人未按约定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办理采矿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保证金及采矿权出让收益一律不予退还。 4.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本采矿权终止后, 采矿权人自行拆除矿区资产和建筑设施并按规定复垦复绿,无任何补偿。 5.如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或重大政策调整,在提前告知采矿权人的前提下出让人可以提前收回采矿权,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规定办理。 6.本次挂牌的采矿权是在原采矿权“黎平县永从镇管团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基础上设立的,竞得人需承担原采矿权人在该砂石矿权前期投资相关损失费用(具体以第三方审计报告为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和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一)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三)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四)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