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枣潜北项目混凝土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湖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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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2-09-13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09-18 | 开标时间 | 2022-09-18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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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询价条件
根据枣潜北项目工程施工需要,现决定对枣潜北项目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 项目概况
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北段(以下简称“本项目”)起于枣阳市新市镇王大桥村刘沟附近鄂豫省界,与河南省方城经唐河至枣阳高速公路对接,此后路线向南经王大桥、姚庄、西老庄,走郑庄北侧,经魏庄、杨坊后跨邢川渠,后于白露街东侧与省道 316 交叉,并在刘李庄以南设置新市互通,后经袁寨跨沙河长渠,经杨岗、白庙,于下方湾南跨高干渠,经黄家油坊、刘岗,于吉河西侧跨省道 335 设置吉河互通后,向东南展线过后邓店、中邓店跨沙河,继而经九龙口茶场、上垱、老西庄、于小张庄北侧与省道440(现为047县道)交叉,之后沿大张庄、张岗林场、邓家塆、袁家塆东侧布线,于杨家油坊东与规划国道316交叉,并设置兴隆互通;此后,折向西南,于陈家下湾东侧与G316老路和鄂北引水工程交叉,后经袁家塆、胡家塆,于李家岗北侧上跨汉丹铁路,彭家塆南侧下穿汉十高铁,走大冯楼、廖家塆、耿家祠堂,至项目终点,与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南段枣阳东枢纽互通对接。
2.2 询价范围
本次询价共划分1个合同包。
序号 | 砼标号 | 数量(方) | 不含税单价(元/方) | 税率 | 不含税总(元) | 备注 |
1 | C20 | 50 | 1.包含20公里(含20公里)以内的运费。 2.泵送另加20元/方。 3.实际强度为计划强度的1.15倍 4.第一次补方不加收运费。 | |||
C30 | 1300 | |||||
C35 | 50 | |||||
C50 | 1100 |
2.3 起始时间:预计使用时间2022年9月。
2.4 地点:枣潜北项目施工现场。
3.1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3.3.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3.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3.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二年度被询价人列入D级资源库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询价人列入Z级资源库的协作单位。
3.4 申请人如中选,询价人将依据《湖北长江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准入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中选人进行考核。
3.4.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中选人,将被询价人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询价人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中选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4.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中选人,将被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2年内不能承接询价人后续合作任务。
3.4.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询价,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中选人将被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询价人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的,或者经查实有过借用资质行为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水保责任事故;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或损害公司正当利益的;
(8)与询价人发生过诉讼或仲裁,为询价人诉讼或仲裁相对方的;
(9)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询价人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0)恶意举报询价人,经查证不属实的;
(11)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查实处理的;
(12)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3)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14)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5)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16)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名工权益受损的。
3.4.4 对于有上述3.4.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选人,询价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选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询价人有权不予退还。
4.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2年9月13日10时至2022年9月15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枣潜高速公路襄阳北段第五标段项目经理部(湖北省枣阳市兴隆镇心新鑫大道101号)签到登记后领取询价文件;也可电话联系,填写意向申请单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签字盖章发送至邮箱465191892@qq.com,报名成功后获取询价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18日10时,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枣潜高速公路襄阳北段第五标段项目经理部(湖北省枣阳市兴隆镇心新鑫大道101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 询价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询价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询价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询价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询价人均不负责。
本次询价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cjlq.com/)上发布。
询价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邮 编:430212
项目部地址:湖北省枣阳市兴隆镇心新鑫大道101号。
联系人:江先生
电 话:13135672819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