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东区棚户区安置房、三里沟棚户区二期安置房项目(EPC)混凝土采购(标段二)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河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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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1-12-09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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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建设高新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 中冶建设高新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对襄城县东区棚户区安置房、三里沟棚户区二期安置房项目(EPC)混凝土采购(标段二)进行招标。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襄城县东区棚户区安置房、三里沟棚户区二期安置房项目(EPC)混凝土采购(标段二) 1.2 招标编号:201218118-2021-0047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要求必须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准入供应商。 2.2 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3 制造商具备国家行政部门核发的生产经营许可,经销商应具备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的销售经营许可。 2.4 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 2.5 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7已列入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方式:线上招标,通过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 3.2投标人在招采平台上完成投标报名后,从投标人公司账号汇款到以下收款账户(单位名称: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通州梨园支行;银行账户:110061668018800032982),缴纳“标书费用” 500 元,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到招标人邮箱(mccjianshe@163.com),必须备注mccjianshe@163.com),必须备注***项目***招标标书费,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招采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4.1投标人应缴纳 5 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公司账号汇款到招标人收款账户(单位名称:中冶建设高新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地坛支行行;银行账户:1105 0160 5200 0000 0955),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到招标人邮箱(***项目***招标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及保证金请分别缴纳。 4.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拒绝返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5.1 投标人通过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提交电子版本投标文件,同时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快递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地址。 5.2 纸质版投标文件寄达时间以及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逾期提交,电子版投标将被系统自动退回。 六、开标时间及要求 6.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7日下午14时 6.2开标地点:网络开标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 中冶建设高新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7.2 地 址: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灵路69号中兴北方产业园4号楼 7.3 联系人1(招采中心):杨彦超 电话 0316-7155889-631 联系人2(项目部):耿彦凯 电话 17679312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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