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公局高铁新城潘桥单元C-12、C-14地块安置房工程二期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浙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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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1-08-06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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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四公局高铁新城潘桥单元C-12、C-14地块安置房工程二期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四公局高铁新城潘桥单元C-12、C-14地块安置房工程二期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SGJ-PQXM-SHCG-2021-001 1. 招标条件本项目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高铁新城潘桥单元C-12、C-14地块安置房工程二期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中交温州高铁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高铁新城潘桥单元C-12、C-14地块安置房工程二期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潘桥河以南,规划奔驰路以北,C-10地块以东,温州高铁新城潘桥单元C-12地块安置房工程由3栋18层住宅楼、1栋配电房、2层地下室共同组成,其中1#、2#、3#楼为地上18层,配电房为地上1层,住宅楼均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桩基筏板基础;地下室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桩基础。总建筑面积42702.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865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4050平方米,包含了3栋18层住宅、1栋配电房、2层地下室。合同工期750天,合同额14860.75万元。 2.2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计划交货日期:2021年8月 (具体详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2质量保证能力:需提供混凝土厂家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以上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近三年)。 3.3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家授权资料:包括生产厂家的合法授权书或代理合同、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3.4履约信用及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履约良好的证明资料和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8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提供近五年该产品在各项目上使用的业绩一览表及对应的供货合同。 3.9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11投标人需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注册审批通过的供应商;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将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四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近5年中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关于公路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环保措施的要求。 3.12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定物资购销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8 月 6 日至 2021 年 8 月13 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整标),售后不退。(购买标书费必须“公对公”转账)。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户 名:中交四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 账 号:110060224018010041983 备 注:请注明公司名称 潘桥项目商品混凝土标书费 4.3以上款项必须注明所购买标书名称包件号,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的扫描件发至984024508@qq.com邮箱,招标人确认标书费到账后将开通投标人下载标书权限。 4.4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3 日 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 10 时。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2021 年8 月 23 日 10 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线上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高铁新城潘桥单元C-12、C-14地块安置房工程二期项目经理部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高铁新城潘桥单元C-12、C-14地块安置房工程二期项目经理部 邮 编:325041 联 系 人:潘桥项目物资部 廖先生:15773599802 公司物资部 任先生:010-50847836 电子邮件:984024508@qq.com 网 址: http://ec.ccccltd.cn/PMS/ 2021 年 8 月6日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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