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医工结合创新中心(一期)项目电梯供货与安装
招标单位 | 大连理工大学 | 地区 | 辽宁大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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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04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0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电梯供货与安装、分、动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理工大学医工结合创新中心(一期)项目电梯供货与安装,招标人为大连理工大学,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出资比例:中央预算内投资70%,自筹3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供货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大连理工大学医工结合创新中心(一期)项目电梯供货与安装,项目地点位于大连理工大学凌水校区。
2.2招标范围:大连理工大学医工结合创新中心(一期)项目电梯供货、安装、轿厢装饰、调试、竣工验收、档案移交、检验、维保、保修、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电梯年检及电梯意外责任险等。电梯井道施工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项目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井道尺寸进行设备设计和制造,并有义务对电梯井道施工提供技术服务。具体为:医学部4部客梯(额定速度1.5~1.75m/s)、1部货梯兼消防梯(额定速度≥0.5m/s);分析测试中心1部客梯(额定速度1.5~1.75m/s)、1部货梯;动物中心1部客梯(额定速度1.5~1.75m/s)、2部货梯。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180个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如委托代理商投标的,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制造商如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再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2)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3.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3.6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的设备投标;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7)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代建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相互任职。
(1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7其他说明:按照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要求,开标前投标人须完成相关人员的实名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详见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操作手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4日8:00时至2024年11月1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陆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lnwlzb.com/)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后方可参加开标会,否则按废标处理。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登录网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5.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按照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要求在业务系统完成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实名认证并完成二次刷卡操作,未完成实名认证或实名认证未通过或未完成二次刷卡的,初步评审不通过。
5.6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未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5.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到开标结束后无疑问时间内不准离开开标大厅,否则影响到文件解密、质疑等环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8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解密失败的退回其投标文件。
5.9在开标记录生成并公布后的5分钟内完成在开标记录表确认的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10投标保证金管理:投标保证金:2.4万元,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与形式缴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理工大学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 2 号
邮 编:
联 系 人:丛老师/张老师
电 话:0411-84706319/6186
传 真:
电子邮件:cgzbdlut@dlut.edu.cn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软件园路80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楠/张淑媛
电 话:0411-39700100/101
传 真:
电子邮件:710578087@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栾金支行
账 号:21201501910059000666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