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一标段
招标单位 | 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陕西安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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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05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1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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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一标段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节字【2024】4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平利县;
2.2 工程规模:龙古村雨污分流改造及管道破除恢复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138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75700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一标段;标段编号: E61092635463on41qfom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一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一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3 本省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外省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外省进陕施工企业”可查询。 3.4 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 2024-11-05 09:00起至2024-11-10 09: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标段名称: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平利县人民政府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8.1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等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8.2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资格预审申请。8.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康市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 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高新路西部国际广场1幢13201室 |
联系人: | 贺胜锋 | 联系人: | 吴波 |
电话: | 13379356111 | 电话: | 18717573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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