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街永岗联社经济发展用地地块平整工程施工总承包-永和街永岗联社经济发展用地地块平整工程_永和街永岗联社经济发展用地地块平整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招标单位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地区 | 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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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01 | 项目编号 | JG2024-5667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永和街永岗联社经济发展用地地块平整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永和街永岗联社经济发展用地地块平整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永和街永岗联社经济发展用地地块平整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5667),于2024年10月30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原文: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一、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能力(78分)
|
项目管理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28 |
从业能力: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20分。 ②业绩: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1月1日(近三年)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业绩,得 8分。 |
技术负责人 |
20 |
从业能力: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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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10 |
从业能力: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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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10 |
从业能力:具有安全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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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10 |
从业能力: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或具有工程造价类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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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上述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及投标截止前一个月(2024年10月)有效社保证明,且须按相应要求提供职称证、有效期内的注册证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所有资料为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不得兼任,且安全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专职安全员。 ③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④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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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资信(22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8 |
投标人自 2019 年1月1日(近五年)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工程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 43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业绩一项得 4 分,最多得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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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程研发能力 |
8 |
投标人自 2021 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主要完成单位或独立完成单位获得市级或以上工法证书奖项,一项得 4 分,最多得8分。相同工法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本项最多得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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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6 |
按各企业自 2021 年至 2023 年(按可查到最新近三年)至今获得过税务机关评定的“A级纳税人”称号得6分; 获得过税务机关评定的“B级纳税人”称号得3分;获得过税务机关评定的“M级纳税人”称号得1分。最多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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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一+二)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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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评委对业绩认定意见不一致时,则由招标人解释招标文件后,评委讨论业绩认定标准;经讨论后标准仍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处理。按少数服从多数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2.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资料要求:
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工程总承包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等。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招标公告网页首页完整截图(需显示网址)(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整截图(需显示网址)(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业绩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显示中标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施工费合同金额为准(不含补充合同)。上述资料显示的内容须一致且工程业绩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方能承接的业绩。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中标单位须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指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其中,若公开招标项目因客观事实无法提供招标公告网页首页截图、中标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网页截图的,投标人可出具单位盖章的说明情况(及相关证明)并承诺其资料真实性,若公示阶段期间投标人因此被举证存在上述网页截图的,招标人有权按《投标人声明》执行,若投标人未出具任何说明情况(及相关证明),则按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执行。
3.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料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料证明材料需体现相应人员的名字。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主体盖章,否则不予以认可)。
4.企业工程研发能力:
市级或以上工法奖:以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证书等证明材料为准,时间以工法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须成功应用于具体的【市政公用】项目,须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市政公用】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应用于投标人【市政公用】项目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其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网站(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注:由于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属于试运行,平台名称及网址若有更新,以最新发布的为准。)“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栏查询结果截图,同时须提供其在查询结果“状态”栏必须为“正常”,证明其有登记备案,以上扫描件或截图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该工法不能计算有效工法。同一工法获得多个奖项的,该工法奖项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5.第三方评价: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其省级(含直辖市)税务局官网“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时间以国家税务总局或其省级(含直辖市)税务局网站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公布的评价年度为准。“B级纳税人”和“M级纳税人”须提供省级或以上的税务机关颁发的相应等级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或省级以上税务局官网“纳税信用”等级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时间以证书或网页截图公布的评价年度为准。按最高等级计算,且只计算一次。上述资料显示的纳税人全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不满足上述要求或无提交上述资料不得分。
6.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计分一次,不累计。
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兼任。
8.除了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能力可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或投标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外,评分表内其他评分项目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否则不得分。
9.投标人提供的网页信息截图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信息截图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现文: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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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能力(7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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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28 |
从业能力: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20分。 ②业绩: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1月1日(近三年)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业绩,得 8分。 |
技术负责人 |
20 |
从业能力: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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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10 |
从业能力: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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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10 |
从业能力:具有安全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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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10 |
从业能力: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或具有工程造价类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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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述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及投标截止前一个月(2024年10月)有效社保证明,且须按相应要求提供职称证、有效期内的注册证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所有资料为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不得兼任,且安全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专职安全员。 ③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④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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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资信(22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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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 2019 年1月1日(近五年)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工程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 43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业绩一项得 8 分,最多得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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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6 |
企业获得过税务机关评定的“A级纳税人”称号得6分; 获得过税务机关评定的“B级纳税人”称号得3分;获得过税务机关评定的“M级纳税人”称号得1分。最多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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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一+二)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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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评委对业绩认定意见不一致时,则由招标人解释招标文件后,评委讨论业绩认定标准;经讨论后标准仍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处理。按少数服从多数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2.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资料要求:
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工程总承包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等。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招标公告网页首页完整截图(需显示网址)(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整截图(需显示网址)(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业绩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显示中标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施工费合同金额为准(不含补充合同)。上述资料显示的内容须一致且工程业绩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方能承接的业绩。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中标单位须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指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其中,若公开招标项目因客观事实无法提供招标公告网页首页截图、中标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网页截图的,投标人可出具单位盖章的说明情况(及相关证明)并承诺其资料真实性,若公示阶段期间投标人因此被举证存在上述网页截图的,招标人有权按《投标人声明》执行,若投标人未出具任何说明情况(及相关证明),则按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执行。
3.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料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料证明材料需体现相应人员的名字。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主体盖章,否则不予以认可)。
4.企业工程研发能力:
市级或以上工法奖:以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证书等证明材料为准,时间以工法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须成功应用于具体的【市政公用】项目,须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市政公用】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应用于投标人【市政公用】项目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其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网站(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注:由于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属于试运行,平台名称及网址若有更新,以最新发布的为准。)“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栏查询结果截图,同时须提供其在查询结果“状态”栏必须为“正常”,证明其有登记备案,以上扫描件或截图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该工法不能计算有效工法。同一工法获得多个奖项的,该工法奖项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4.第三方评价: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其省级(含直辖市)税务局官网“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时间以国家税务总局或其省级(含直辖市)税务局网站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公布的评价年度为准。“B级纳税人”和“M级纳税人”须提供省级或以上的税务机关颁发的相应等级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或省级以上税务局官网“纳税信用”等级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时间以证书或网页截图公布的评价年度为准。按最高等级计算,且只计算一次。上述资料显示的纳税人全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不满足上述要求或无提交上述资料不得分。
5.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计分一次,不累计。
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兼任。
7.除了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能力可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或投标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外,评分表内其他评分项目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否则不得分。
8.投标人提供的网页信息截图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信息截图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