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单位 | 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黑龙江鸡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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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3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2 | 开标时间 | 2024-11-22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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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密山市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形式招标。已由《关于密山市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充报告的批复》(密发改【2021】19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中央补助资金及政府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80%,中央补助资金及政府自筹资金20%。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密山市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址:鸡西市密山市
2.3工程性质:新建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回迁安置小区二期位于二中西地块(2014-24-2号地块)南侧地块,总建筑面积16593.2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回迁安置房工程及小区配套的给排水、暖通、电气、热力等配套市政公用工程。
2.5本标段招标控制价:5543.63万元;其中包括:
1、工程费:5483.63万元;
3、预算编制及工程设计费:60万元
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工程费及工程设计费以《关于密山市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的请示》(密建政呈〔2024〕634号文件为依据。
2.6计划工期:33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7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范围: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
2.10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证企相符(不适用证企相符要求的除外)包括: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并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3.2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3.3.3投标人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承诺);
3.3.4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 3 个月(2024 年7月-9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3.5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及质量员须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证企相符。)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3.6设计项目班子除设计负责人外其他人员最低要求:相关专业工程师 1 人及以上,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以上人员要求提供相关证件)
注:项目参与方需使用黑龙江省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落实相关要求,因施工单位未使用平台受到的罚款、降低信用等级、拉黑等处罚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信用良好,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3.5.2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3年(2021年10月-2024年10月)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3.5.3投标人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须提供承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承诺书
3.8.1投标人必须承诺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人员信息真实准确,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如中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将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如有)接受招投标监管系统锁定管理。
3.8.2投标人必须承诺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8.3投标人必须承诺本工程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
3.8.4投标人必须承诺严格实施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3.8.5投标人必须承诺企业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8.6投标人必须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缺少任何一项将按无效标处理。以上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2024年10月31日下午23时00分至2024年11月07日下午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 CA 数字证书完成。
4.3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
6.2评审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92号)
7. 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2021)5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其他
10.1按照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倡导鼓励广大党员干部、企业和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检举控告权,客观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详见http://www.jixi.gov.cn/jixi/c100403/202408/c06_303678.shtml);
10.2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7-5212908。
11.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67-5212908
招 标 人: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办)
地 址:密山市密山镇百林小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67-528248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京宏名苑东门22号门市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467-239766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