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东阳高速TJ1标段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混合料、钢板)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单位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东阳高速TJ1标段项目经理部 | 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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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31 | 项目编号 | CR23J1GS-DYGSTJ1-2024-0281.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 |
相关产品 | 混合料、钢板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东阳高速TJ1标段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混合料、钢板)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CR23J1GS-DYGSTJ1-2024-028
1.询价条件
东阿至阳谷高速公路聊城段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项审[2022]459 号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中铁建投(山东)东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目前建设资金已落实。询价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东阳高速TJ1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混合料、钢板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本标段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东阳高速TJ1标段,位于聊城市东阿县,土建起讫桩号-K0+000~K16+000,全线长度16km,路面起讫桩号-K0+000~K29+000,全长29km,设计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东阿南枢纽互通、鱼山互通及鱼山互通连接线,施工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排水、防护及环境保护设施等工程。
主要工程量为:路基填方394.1万m3(含台背回填),挖方22.8万m3,小型构件预制块(含拱形骨架15677.8m3、排水沟8778.4m3、路缘石3428.3m3)27884.5m3,沥青28.91万吨,柔性基层13.909吨,水稳110.223万吨,结构物共计104座,其中桥梁45座,涵洞59座,全线设计混凝土总量26.436万m3,钢筋20959吨,拟设混凝土拌合站、水稳站及沥青站、钢筋厂、预制梁场、小型构件预制厂各一处。
工期:2023年7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完工,总共30个月。
2.2本次询价计划对 混合料、钢板进行询价,询价内容如下:
附件1 询价物资一览表
询价物资一览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备注 |
HHL-01 | 混合料 | 详见报价表 | 吨 | 20000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东阳高速TJ1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东阳高速TJ1标段项目经理部 | 成品交货,达到国家标准及采购人施工要求 | 现场验收过磅,车板或卸车交货,随车附带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 |
GB-01 | 钢板 | Q235NH 800*690*40 | 块 | 80 | 现场验收点数,车板或卸车交货,随车附带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
说明:表中数量为询价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实际结算数量按照实际采购为准。报价人不能因数量的调整对采购人提处异议或诉讼。
3、技术质量要求:
3.1混合料、钢板按采购方试验要求及建设单位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
3.2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如国家规范等调整,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最新标准及要求,但供应单价应保持不变。
3.3负责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3.4报价人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报价人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5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报价人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报价人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4.报价人资格要求:
4.1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4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无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3年无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报价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上要求应在询价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并盖报价人公章。
4.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注明增值税税率。
5.结算及付款方式
5.1供应周期: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供应期。
结算价格:结算价税合计=结算数量×结算含税单价
5.2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买卖双方确认的收料单,买卖双方根据合同确定结算单价及结算金额。上月的16日至当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月的16日至18日,卖方携带买方当期开具的工地收料单到买方项目物资设备部核对并开具结算单,双方必须在此期间办理当个结算周期的对账手续,不能拖延、遗漏,否则视为卖方放弃相应的结算权利,买方不再给予结算。卖方在取得每期结算单后5日内,应按买方要求出具与当期结算金额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买方,买方签收收到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买方验证通过后,买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卖方未提供发票的,买方不予付款。买方向卖方付款卖方每次均须提供收款收据。
付款方式及付款原则按照相对应的报价表执行,材料费可以顺延支付 12 个月内不计利息,超过 12 个月后按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支付。
6.询价报名须知
6.1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人须在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完成供应商注册,并于2024年11月2日10时00分在网上完成报名工作。
6.2报价时需提供资料:加盖报价人鲜章的①报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④汇款凭证扫描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⑤本询价公告要求的其它资料等。
7.询价报价时间
7.1请于2024年11月3日12时00分前提交报价,提前或逾期的视为无效报价。
7.2报价人报价必须严格按照《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东阳高速TJ1标项目经理部
收货地址: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东阳高速TJ1标段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地点。
联系人: 丁经理
电话:13793160838
电子邮箱:1336642831@qq.com
账户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东阳项目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 1231 0230 3236 2793
9.监督人信息: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话:028-68311212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028-68311296
在报价人报名期间,若采购人故意排除潜在报价人,可向监督人举报。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东阳高速TJ1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