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及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 | 地区 | 四川乐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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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22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相关产品 | 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 |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及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及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2022〕13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2022〕138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沙湾区铜河街道(原斯堪纳厂址南部)
2.2 规模及投资额:总建筑面积75555.5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248.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307.08平方米。全院区建筑密度为28.52%,容积率1.37,绿地率35.03%。建设内容主要为1#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2#垃圾站、污水处理站,3#液氧站,4#门卫室,地下室。床位:450床,地下车位:596个,地上车位:62个(包含5个急救车位)。
2.3、工期要求: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监理工作及后续服务。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监理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26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投资金额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23日 至 2024年10月28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21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
地 址: 乐山市沙湾区韩王路15号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邹老师
电 话: 0833-252780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29号2栋
邮 编: 643000
联 系 人: 高女士
电 话: 028-6769811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0月2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6-511111-04-01-325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