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4号和15号泊位工程(一期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招标单位 | 福建省罗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 地区 | 福建福州 |
---|---|---|---|
发布时间 | 2024-10-16 | 项目编号 | E3503000102802002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民航/水运 |
相关产品 |
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4号和15号泊位工程(一期工程)(施工)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 E3503000102802002001
本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重要节点工期,修改为:“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0个日历天内取得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2.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填海验收涉及的相关工程施工,并具备填海验收条件。”招标文件中涉及该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1 开工和竣工-11.2.1重要节点工期,修改为:“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0个日历天内取得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2.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填海验收涉及的相关工程施工,并具备填海验收条件。承包人完成所有重要节点工期的,发包人奖励人民币500000元。重要节点工期延误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承担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一般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一般节点设定以经审批的总进度计划以及上级部门或发包人等根据项目推进过程实际情况临时确定的工作节点要求为依据,原则上关键线路重要分项工程、投资占比较大分项工程以及项目建设监管单位、发包人等关注的工程内容可设为一般节点工期)。工期(含总工期、节点工期)违约金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因本项目后方陆域吹填不在本工程实施,本工程软基处理施工应根据建设单位的指令要求实施。”
三、关于13#、14#泊位工程量界面的说明
水工工程(包括210基槽、基床、220墙身、230码头附属设施、300墙后回填)以13、14号泊位分界线往东5m处(即13号泊位最后一件沉箱外壁)作为工程量划分的界面;
后轨结构及400码头前沿面层结构以13、14号泊位分界线往东3.66m处(即14号泊位第一件“后轨工艺块体J”的西侧边线)作为工程量划分的界面;
上述分界面往东的工程量计入14号泊位,往西的工程量计入13号泊位。交界面处放坡工程量由承包人与13号泊位施工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四、疑问回复
(1)问:招标清单210基槽、基床中:基槽开挖(综合土层,外抛运距自行考虑)数量为1486935m³,且工程量计量说明对基槽开挖的计量原则(4)清单工程量为设计净断面量,不包含超深、超宽量及施工期回淤:招标图纸第六册水工建筑物码头平台主要工程数量表中:基槽开挖I类土-IV(全风化花岗岩)数量为1364058.6m³ (含超深超宽)。招标清单数量与图纸统计数量差异较大,请明确以哪个数量为准。如按图纸工程量为准,因数量偏差较大,请招标人更正招标清单数量。
答:工程量以招标清单数量为准,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自行测算、复核。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不清楚和工作内容及工程量中存在有任何划分项目误差、计量单位误差、计算的数量错误、遗漏项目等(清单说明另有约定除外),均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在一般项目中的“其他费用”项目中考虑。
(2)问:招标清单210基槽、基床中:回填10-100kg块石15206m³;招标图纸第六册水工建筑物码头平台主要工程数量表中:基床前回填块石(10-100kg)26355.5m³。招标清单数量与图纸统计数量差异较大,请明确以哪个数量为准。如按图纸工程量为准,因数量偏差较大,请招标人更正招标清单数量。
答:工程量以招标清单数量为准,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自行测算、复核。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不清楚和工作内容及工程量中存在有任何划分项目误差、计量单位误差、计算的数量错误、遗漏项目等(清单说明另有约定除外),均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在一般项目中的“其他费用”项目中考虑。
(3)问:招标清单300墙后回填及后轨中:墙后抛石体(含分层碾压)359935m³、铺筑二片石倒滤层19414 m³、铺筑混合碎石倒滤层43946m³、铺筑袋装砂(300厚)5146m³;招标图纸第六册水工建筑物码头平台主要工程数量表中:抛石棱体(10-100kg)陆上及水上共计410199m³、倒滤层二片石垫层28250.8m³、5-100mm混合碎石倒滤层69337.2m³、倒滤层袋装砂7260.7m³。招标清单数量与图纸统计数量差异较大,请明确以哪个数量为准。如按图纸工程量为准,因数量偏差较大,请招标人更正招标清单数量。
答:工程量以招标清单数量为准,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自行测算、复核。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不清楚和工作内容及工程量中存在有任何划分项目误差、计量单位误差、计算的数量错误、遗漏项目等(清单说明另有约定除外),均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在一般项目中的“其他费用”项目中考虑。
(4)问:招标清单500东侧斜坡式护岸中:铺筑排水砂垫层12490m³、铺筑碎石垫层2462m³、铺筑土工格栅8214㎡、抛填堤心石131154m³、抛填棱体61866m³、抛填块石垫层6228m³、填筑护面块石11834m³铺筑二片石倒滤层5355m³、铺筑混合碎石倒滤层11826 m³、铺筑袋装砂1424m³;招标图纸第六册水工建筑物码头平台主要工程数量表中:铺设中粗砂排水垫层16673.5m3;碎石垫层2734.5m³、单向土工格栅9667.5㎡、堤心石水上及水下合计154123m³、抛石棱体水上及水下合计74202.6m³、块石垫层 7147.9 m³、护面块石 13541.7m³、倒滤层二片石垫层7071.1m³、混合碎石倒滤层 16746.8 m³、倒滤层袋装砂护面1873 m³。招标清单数量均明显小于图纸统计数量,请明确以哪个数量为准。如按图纸工程量为准,因数量偏差较大,请招标人更正招标清单数量。
答:工程量以招标清单数量为准,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自行测算、复核。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不清楚和工作内容及工程量中存在有任何划分项目误差、计量单位误差、计算的数量错误、遗漏项目等(清单说明另有约定除外),均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在一般项目中的“其他费用”项目中考虑。
(5)问:招标清单600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中:强、普、表层振动碾压数量均为110980㎡;招标图纸第六册水工建筑物码头平台主要工程数量表中:强夯(B区)110980㎡、满夯(B区+D区)288080㎡、表层振动碾压(B区+D区)295080㎡。招标清单数量与图纸统计数量差异较大,请明确本次招标范围地基处理强夯、普夯、表层振动碾压范围是否仅为B区。
答:①B区为“吹填+回填区”,需要进行强夯、普夯、表层振动碾压施工;
②D区为“已形成陆域区”,不需要强夯、普夯及表层振动碾压;
③A区、C区振动碾压请投标人在相应抛填或回填项目单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计量。
(6)问:招标清单中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第13条:所有“铺筑排水砂垫层”的分项投标综合单价不得低于130元/m3,是否不包含清单500东侧斜坡式护岸中的:铺筑排水砂垫层(利用现场海砂,取砂运距自行考虑)?另请明确现场海砂的取砂地点。
答:①不包含清单500东侧斜坡式护岸中的:铺筑排水砂垫层(利用现场海砂,取砂运距自行考虑);
②现场海砂堆放于15号泊位后方“已形成陆域区”。
(7)问: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清单编制说明均提到“铺筑排水砂垫层”分项投标单价不得低于130元/m³,请问该项是否仅指600章清单编号为100403007002的“铺筑排水砂垫层”?
答:是。
五、已补充本项目勘察测量资料,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推迟至:“2024年11月4日9时10分00秒”。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均做相应修改。
七、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罗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