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第二中学、宣威市第十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4-10-1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宣威市教育体育局 地区 云南曲靖
发布时间 2024-10-16 项目编号 034ae9f9-2116-4cf8-b009-14e836516e6b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22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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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15559684495
王老师 18288414637
正文内容

宣威市第二中学、宣威市第十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宣威市第二中学、宣威市第十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宣威市第二中学、宣威市第十中学各学校非财政性资金(学生自主缴纳伙食费)采购学校食堂所需用的大米、食用油、面粉、肉、蛋、奶、新鲜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等原辅材料,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各实施学校耗用量。本项目共分六个包进行采购。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10-16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宣威市教育体育局,0874-71257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宣威市教育体育局 经办人: 刘老师
办公电话: 15559684495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乐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老师
办公电话: 18288414637 移动电话: 1828841463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ZH530300202400172001001
标段名称: 宣威市第二中学、宣威市第十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米、面、油)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22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11 09:00
开标地点: 宣威2开标厅(建设工程)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925.455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宣威市第二中学、宣威市第十中学各学校非财政性资金(学生自主缴纳伙食费)采购学校食堂所需用的大米、食用油、面粉等原辅材料,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各实施学校耗用量。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过宣威市公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的供应商。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符合以上资格条件要求,并提供相关承诺函。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供应企业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经营管理有关要求,具备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并在行业监管部门有效监督下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实现全过程监管。 (2)供应企业建立完善的食材供应追溯机制,实现供应食材的全部信息采集记录并可追踪。 (3)有健全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分工。 (4)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5)自2021年以来在各类检查、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供应商,在核查、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涉及需要整改的供应商提供不涉及问题整改的声明函,涉及需要整改的供应商,承诺“若中标后发现仍然没有整改到位的,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的声明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私自分包或者转包。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标段 2

标段编号: ZH530300202400172001002
标段名称: 宣威市第二中学、宣威市第十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蔬菜)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22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11 09:00
开标地点: 宣威2开标厅(建设工程)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920.3918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宣威市第二中学、宣威市第十中学各学校非财政性资金(学生自主缴纳伙食费)采购学校食堂所需用的新鲜蔬菜、水果等原辅材料,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各实施学校耗用量。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通过宣威市公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的供应商。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符合以上资格条件要求,并提供相关承诺函。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供应企业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经营管理有关要求,具备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并在行业监管部门有效监督下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实现全过程监管。 (2)供应企业建立完善的食材供应追溯机制,实现供应食材的全部信息采集记录并可追踪。 (3)有健全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分工。 (4)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5)自2021年以来在各类检查、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供应商,在核查、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涉及需要整改的供应商提供不涉及问题整改的声明函,涉及需要整改的供应商,承诺“若中标后发现仍然没有整改到位的,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的声明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私自分包或者转包。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标段 3

标段编号: ZH530300202400172001003
标段名称: 宣威市第二中学、宣威市第十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干货)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22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11 09:00
开标地点: 宣威2开标厅(建设工程)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38.2318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宣威市第二中学、宣威市第十中学各学校非财政性资金(学生自主缴纳伙食费)采购学校食堂所需用的干货等原辅材料,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各实施学校耗用量。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通过宣威市公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的供应商。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符合以上资格条件要求,并提供相关承诺函。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供应企业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经营管理有关要求,具备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并在行业监管部门有效监督下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实现全过程监管。 (2)供应企业建立完善的食材供应追溯机制,实现供应食材的全部信息采集记录并可追踪。 (3)有健全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分工。 (4)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5)自2021年以来在各类检查、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供应商,在核查、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涉及需要整改的供应商提供不涉及问题整改的声明函,涉及需要整改的供应商,承诺“若中标后发现仍然没有整改到位的,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的声明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私自分包或者转包。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标段 4

标段编号: ZH530300202400172001004
标段名称: 宣威市第二中学、宣威市第十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猪肉、鸡肉)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22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11 09:00
开标地点: 宣威2开标厅(建设工程)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928.690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宣威市第二中学、宣威市第十中学各学校非财政性资金(学生自主缴纳伙食费)采购学校食堂所需用的猪肉、鸡肉等原辅材料,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各实施学校耗用量。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通过宣威市公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的供应商。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符合以上资格条件要求,并提供相关承诺函。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供应企业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经营管理有关要求,具备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并在行业监管部门有效监督下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实现全过程监管。 (2)供应企业建立完善的食材供应追溯机制,实现供应食材的全部信息采集记录并可追踪。 (3)有健全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分工。 (4)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5)自2021年以来在各类检查、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供应商,在核查、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涉及需要整改的供应商提供不涉及问题整改的声明函,涉及需要整改的供应商,承诺“若中标后发现仍然没有整改到位的,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的声明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私自分包或者转包。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标段 5

标段编号: ZH530300202400172001005
标段名称: 宣威市第二中学、宣威市第十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牛肉)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22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11 09:00
开标地点: 宣威2开标厅(建设工程)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38.889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宣威市第二中学、宣威市第十中学各学校非财政性资金(学生自主缴纳伙食费)采购学校食堂所需用的牛肉等原辅材料,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各实施学校耗用量。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通过宣威市公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的供应商。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符合以上资格条件要求,并提供相关承诺函。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供应企业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经营管理有关要求,具备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并在行业监管部门有效监督下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实现全过程监管。 (2)供应企业建立完善的食材供应追溯机制,实现供应食材的全部信息采集记录并可追踪。 (3)有健全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分工。 (4)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5)自2021年以来在各类检查、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供应商,在核查、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涉及需要整改的供应商提供不涉及问题整改的声明函,涉及需要整改的供应商,承诺“若中标后发现仍然没有整改到位的,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的声明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私自分包或者转包。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标段 6

标段编号: ZH530300202400172001006
标段名称: 宣威市第二中学、宣威市第十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牛奶)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22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11 09:00
开标地点: 宣威2开标厅(建设工程)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0.2479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宣威市第二中学、宣威市第十中学各学校非财政性资金(学生自主缴纳伙食费)采购学校食堂所需用的牛奶等原辅材料,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各实施学校耗用量。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通过宣威市公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的供应商。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符合以上资格条件要求,并提供相关承诺函。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供应企业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经营管理有关要求,具备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并在行业监管部门有效监督下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实现全过程监管。 (2)供应企业建立完善的食材供应追溯机制,实现供应食材的全部信息采集记录并可追踪。 (3)有健全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分工。 (4)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5)自2021年以来在各类检查、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供应商,在核查、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涉及需要整改的供应商提供不涉及问题整改的声明函,涉及需要整改的供应商,承诺“若中标后发现仍然没有整改到位的,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的声明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私自分包或者转包。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10-15 17:57:0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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