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第三供水厂辐射供热区域换热站厂房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 | 宝清县山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黑龙江双鸭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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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11-01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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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第三供水厂辐射供热区域换热站厂房建设项目已由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宝发改〔2024〕54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匹配,招标人为宝清县山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宝清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第三供水厂辐射供热区域换热站厂房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宝清县宝清镇人民路南段东侧
2.3主要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换热站1栋,总建筑面积268.89㎡,在换热站内建设设备及水箱基础共3座,其中 1#设备基础 3.34m?;2#设备基础2.79m?:水箱基础 4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1419447.20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06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05日竣工;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退休证及返聘合同等),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格式自拟);
3.5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果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16时00分至2024年10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01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场地: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按照《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双建字〔2023】19号)文件要求及招标投标专班工作任务要求,积极落实降低交易成本,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宝清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69-5438809
招 标 人:宝清县山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镇人民路南端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469-542378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天然家园小区6栋8号商服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 话:0451-51193336-801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