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及综合管网隐患排查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三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河北廊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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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0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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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及综合管网隐患排查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河市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及综合管网隐患排查建设工程设计已由燕郊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燕区审批投资[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三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三河市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及综合管网隐患排查建设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三河市东、西市区。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更新改造燃气管网约597.3公里(其中西市区燕郊区域397.02公里,东市区三河区域200.28公里),包括中压管网约342公里(其中西市区燕郊区域250.91公里,东市区三河区域91.09公里),低压管网约255.3公里(其中西市区燕郊区域146.11公里,东市区三河区域109.19公里)。综合管网隐患排查建设涉及5100公里燃气管网普查、隐患排查、燃气运行风险评估等,建设燃气泄漏、扩散、溯源分析模型和系统应用。
2.4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
2.5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起10日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工作提交最终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最终成果文件;后续服务至竣工验收止。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
最高限价:755.9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 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GB1),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资格或具备市政燃气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5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1年,不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10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6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1 09:00至2024-10-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联系人:杜红霞,联系电话:0311-85830394。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三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股
电话:0316-3157520
电子邮箱:sanhejsj@sina.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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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恒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廊坊市三河市西环路132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163号卓达名郡1号楼 |
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关军 |
联系人: | 杜红霞 |
电话: |
0316-3088170 |
电话: | 0311-85830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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