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陕西安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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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05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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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皋县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已由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岚发改环资〔2024〕8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县级自筹。招标人为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春秋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岚皋县城关镇城北社区(原耳扒村)八组。
2.2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拦渣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及附属工程等组成。一期工程填筑顶高程465.00m,填筑总库容 32.00 万立方米。主要技术指标:1.弃渣场、拦渣坝、排洪工程级别均为4级。防洪工程设防按30年一遇设计,50年一遇校核。2.拦渣坝采用重力坝断面型式,最大坝高为20.09m,坝顶宽4.0m,坝顶长度 49.535m,坝体为 C20F50常态混凝土;挡渣墙断面型式采用护臂式挡土墙。3.沟底排洪暗涵采用矩形断面,标准段为宽 3.0x高 3.0m,C30钢筋混凝土衬砌;岸坡排水沟采用矩形断面,底宽 0.5m,深 0.5m,岸坡侧坡比 1:0.5,场坪侧直立,C20 混凝土衬砌。4.道路工程采用高线布置方案,按四级道路标准(山岭重丘)速度 20km/h 设计,水泥混凝土路面。5.节能、环保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实施。
2.3项目估算投资:约3507.59 万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拦渣坝、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及附属工程计划工期一年,挡渣墙根据逐年、月建筑垃圾填筑高度进行施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岚皋县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标段编号: E610925354647w978lgr001 ; 标段类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人员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所建工程无重大质量事故,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指合同金额1000万以上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或拦渣坝(拦水坝)类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企业资质信息、从业人员、良好行为(获奖)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4 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外省进陕施工企业基本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信息必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 (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5日09:00:00至2024年11月10日18:00:00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xggzyjy.cn)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办理 CA 锁,使用 CA 锁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方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办理后续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等手续。投标人未履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手续,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省外企业应先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再进行网上获取;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1 月 25 日09 时00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陕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岚皋县河滨大道17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8690559778
8.2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春秋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兴科明珠花园11栋2002室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927918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