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南通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建设运维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福建福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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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09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0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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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南通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建设运维一体化 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侯发改审批[2024]13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招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闽侯县南通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2023年度南通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134.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1587.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874.34万元(含征地及地面物补偿费用),基本预备费约673.09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建设运维一体化 ;
(3)招标范围和内容:2023年度南通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建设运维一体化的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设备采购及附属服务和运营工作。①2023年度南通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建设运维一体化的建筑工程施工范围以最终合格的施工图图纸为准。其中,包含沿通州河河边新建DN800-DN1000永久性污水主干管约2980m,在洲头村、泽苗村、廷宅村、瓜山村及建南村等5个村新建DN300污水主干管长约25.37km,DN200污水支管长约26.93km,小型污水提升泵站7座,新建污水压力管3590m,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200吨/天等。②2023年度南通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建设运维一体化设备采购及附属服务范围以最终合格的施工图图纸为准。负责的内容包括所涉及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工作,确保工程可投入使用。③2023年度南通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建设运维一体化运营范围以最终合格的施工图图纸涉及范围为准。运营期结束后按发包人要求办理项目移交等。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02394696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36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 / ;
2.7质量要求:①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②设备采购及附属服务质量标准:满足《建设施工施工合同合同》要求,同时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符合招标文件的设备设施技术要求。③运维要求的质量标准:运维质量符合《运营维护合同》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独立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名(含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施工方),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仅允许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与1家承担运营任务的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投标,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能力和业绩条件;联合体成员按照分工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相同承包内容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为联合体资质等级;②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应约定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投标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6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 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的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 00时00 分 00 秒至2024 年 10 月 16日18 时00 分 00 秒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50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 11 月 5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第13、14层 ,邮编: 350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2060068 ,传真: /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招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 ,邮编:350014
电子邮箱:/
电话:0591-38266061,13075953610 ,传真:/
联系人:池万文、林莹、林韬、郑冰晶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联系电话: 0591-220650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行政服务中心负一层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