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水库清淤及生态治理项目-爱国水库清淤工程
招标单位 | 明水县明洋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 地区 | 黑龙江绥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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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08 | 项目编号 | 2310-231225-04-01-575850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10-29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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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水库清淤及生态治理项目-爱国水库清淤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L1211G240731001002
1、招标条件
明水县水库清淤及生态治理项目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2310-231225-04-01-575850);初步设计已由明水县水务局以《关于《明水县爱国水库清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明水字【2024】53号)批准,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明水县明洋水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爱国水库清淤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明水县爱国水库清淤工程本工程位于爱国水库库区内,在安全库区内将多年淤积泥沙进行清理,清淤总土方量约423万立;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4月30日,共计167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86,897,971.3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表且符合上述要求,2024年新成立企业此项不作要求);
3.2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资格要求:须具备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含一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但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1)技术负责人须具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2)施工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安全员需具有有效的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但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选择:“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4.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截图)。
3.4.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 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18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受。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10、联系方式:
监督人:明水县财政局
电 话:0455-6222190
招标人: 明水县明洋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504555978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达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通天街C1栋1-3层01号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1854653033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