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澄饶联围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堤岸及渠系部分)之渠系部分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饶平县澄饶联围工程管养所 | 地区 | 广东潮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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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01 | 项目编号 | 2110-445122-04-01-55395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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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平县澄饶联围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堤岸及渠系部分)之渠系部分已由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饶平县澄饶联围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投审〔2021〕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10-445122-04-01-553953。资金来源为项目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饶平县澄饶联围工程管养所。建设单位为饶平县澄饶联围工程管养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饶平县海山镇澄饶联围。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规模为三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及堤岸整治工程,渠系改造及整治工程。饶平县澄饶联围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堤岸及渠系部分)分二阶段实施,本次实施渠系整治部分。渠系整治总长30.203km,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清淤、新建水闸建筑物,以及新建灌区生产道路。渠道边坡采用浆砌石挡土墙。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饶平县澄饶联围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堤岸及渠系部分)之渠系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市港排沟清淤2596m;2.紫云排沟清淤2978m,拆除重建水闸1座;3.南兴港清淤3800m,并拆除重建倒虹吸1座;4.灰寨溪清淤1438m,并新建格宾护岸440m;5.青山水闸至大沟明渠右岸场地平整并种植草皮5328㎡,新建步道406m,仿木栏杆421m:左岸岸坡整治1078m,新建步道1078m;6.白泥港清淤3015m,新建格宾护岸1784m,新建3.0m水泥路面1784m;7.引黄干渠清淤3420m,新建人行步道2104m,新建护岸414m,拆除重建排水闸1座;8.引黄干渠排渠新建护岸600m,新建步道600m;9.大沟明渠拆除重建2座分水闸;10.引黄明渠清淤6800m,新建挡墙197m;11.中洋港清淤疏浚2100m;12.围内东一新建步道6571m、东二新建步道4880m、东三新建步道6754m,新建人行栈桥等。
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进度、投资、变更控制及安全、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2.4 本项目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031597.61元。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为止。
2.6 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有效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满足《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水利工程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3年第9号)的要求;
3.2 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以下①+③或②+③资格要求:
①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有效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且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有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根据水建设【2022】214号执行)且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更换。
3.3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生因监理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
3.4 已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起倒算)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不良记录;
3.5 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 ”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7 凡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s://scjg.mwr.gov.cn/)和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210.76.74.108)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 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同一人
);
3.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0月 29 日 9 时30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
4.2 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
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0月 29日9时30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评定分离交易系统使用指南(2021版)--投标人》,咨询电话0768-2393020)。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 30 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
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饶平县水务局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顶宫路口粤东大厦3楼
电话:0768-750607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人:饶平县澄饶联围工程管养所
地址: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 地址:饶平县海山镇坂上村三百门水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蔡工
电话:0768-2393053 电话:0768-8208300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花边岭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刘工
电话:13715700418
2024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