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梅陇镇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广东汕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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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30 | 项目编号 | 2211-441521-04-01-24493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2 | 开标时间 | 2024-10-22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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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梅陇镇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211-441521-04-01-244930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丰县梅陇镇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 | |||
项目批准文号 | 海发改投审[2022]129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丰县梅陇镇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海丰县梅陇镇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镇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专项债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服务范围为梅陇镇镇区,服务面积约6.5平方公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内涝治理工程,拟新建雨水管约20130米,管径d300~3500x1500; 2)雨污分流工程,拟新建污水管约20850米,管径d300~600; 3)现状管渠缺陷修复工程,共进行点修120处,D300~1200整修1250米; 4)渠道治理工程,堤岸加固约3700米,排洪沟整治980米; 5)海绵城市工程,改造雨洪公园1座。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如有)、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地形测绘),以及施工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报规、报建、施工招标等相关服务,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执行,由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总工期为 60 日历天,其中勘察 15 日历天,初步设计 25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20 日历天。以上工期均不包括评审时间。 | |||
最高投标限价 | 1746.76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452.86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1293.9万元)最终以财政局审核结算为准。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工程勘察(具备①或②):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具备①或②):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等;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联合体以设计方为牵头方;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https://jydj.gdcic.net)”录入相关信息。(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如是联合体,应为具有设计资质的成员一方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身份证及近 3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单复印件)。 7、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如是联合体,应为具有勘察资质的成员一方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身份证及近 3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单复印件)。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index)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www.shanwei.gov.cn/swggzy/#)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30日 18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10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注: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通知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GD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3828522。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10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二楼开标室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招标人 | 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梅岭新开发区 | |
招标人联系人 | 余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0-6651414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政投建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4号之八1301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15016335835 | |
招标监督机构 |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0-6622121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2、投标人可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swggzy.cn/login)“选择建设工程交易”→“选择开标评标菜单”→“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3、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建议各投标人使用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5、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 10 日前(2024年10月12日10时00分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6、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为准。 |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方。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方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如不组成联合体投标,可不填写本页面具体内容,但必须保留本页面。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各成员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