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项目设备材料(水泥杆)框架采购项目1-3:锥形水泥杆1-2:锥形水泥杆1-1:锥形水泥杆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 | 地区 | 内蒙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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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锡林郭勒盟金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包头市蒙鹿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翁牛特旗双圆电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XMGGGC2024DL0039 |
中标金额 | 0.790061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9-29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其他 |
相关产品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项目设备材料(水泥杆)框架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XMGGGC2024DL0039)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项目设备材料(水泥杆)框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MGGGC2024DL0039 )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释义等相关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2024年09月29日—2024年10月02日)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 (真实性承诺) |
框架服务时间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
1-1 |
锥形水泥杆 |
第一名 |
保定力达水泥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
8020.74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名 |
翁牛特旗双圆电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7904.3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限中排序第二 |
||
第三名 |
包头市蒙鹿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7900.96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限中排序第三 |
||
1-2 |
锥形水泥杆 |
第一名 |
锡林郭勒盟金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7900.6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限中排序第一 |
第二名 |
箭牛特旗双圆电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7904.3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限中排序第二 |
||
第三名 |
包头市蒙鹿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7900.96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限中排序第三 |
||
1-3 |
锥形水泥杆 |
第一名 |
察右后旗蒙兴水泥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
791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限中排序第一 |
第二名 |
翁牛特旗双圆电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7904.3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限中排序第二 |
||
第三名 |
包头市蒙鹿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7900.96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限中排序第三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1 |
通辽市韬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格式不符 |
2 |
保定市琦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报价不唯一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2.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3.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4.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
联系电话:0479-829633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479-8218958
监督机构:锡林郭勒盟能源局
电 话:0479-8272634
202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