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青弋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柏山西分干渠施工标(南陵县)1标段
招标单位 | 南陵县柏山渠灌区工程管理处 | 地区 | 安徽芜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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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江西赣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贵州普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WH230SL24SG3030 |
中标金额 | 1673.289064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9-29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市政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青弋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柏山西分干渠施工标(南陵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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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230SL24SG3030(任务书编号:FS34022320240687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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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安徽省青弋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柏山西分干渠施工标(南陵县)1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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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230SL24SG30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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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南陵县柏山渠灌区工程管理处 |
地址 |
南陵县籍山镇先进村九房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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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耿主任 0553-239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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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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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18175009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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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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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25日 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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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西赣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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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1673289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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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李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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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赣2362014201537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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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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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365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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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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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供水保障工程-广南水库与“两管线)连通项目施工4标 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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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供水保障工程-广南水库与“两管线)连通项目施工4标 。 加分业绩: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供水保障工程-广南 水库与“两管线)连通项目施工4标;萍乡市莲花县莲江河水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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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投标人:新建县流湖大泵站一期:江西省水利工程 优质(赣鄱)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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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贵州普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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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1652310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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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禹曦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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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贵152060800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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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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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365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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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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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桐梓县坛子口水库建筑安装工程 。 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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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桐梓县坛子口水库建筑安装工程;水城县黄家寨水电站工程C2标。 加分业绩:桐梓县坛子口水库建筑安装工程;水城县黄家寨水电站工程C2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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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投标人:印江县清渡河水库大坝枢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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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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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1688500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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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胡木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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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粤1442010201117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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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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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365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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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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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简龙河综合整治工程。 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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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坪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石溪河综合整治工程。 加分业绩:坪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石溪 河综合整治工程;乌鲁木齐河分洪工程施工十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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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投标人:深圳市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第七标段:广 东省优质水利工程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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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河南鑫广和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无业绩;福建清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无业绩;湖北金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取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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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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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K=0.2 2、样本值单位:江西兴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驭水工程建设有 限公司、安徽欣禹水电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楚禹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水利四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半岛水务发 展有限公司 3、基准价:16720854.15元 4、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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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招标人和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人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