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锦北罐区高安市上游片区一干渠幸家山头段渠道改线工程施工标
招标单位 | 高安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 地区 | 江西宜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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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06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2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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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锦北灌区高安市上游片区一干渠幸家山头段渠道改线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市锦北灌区高安市上游片区一干渠幸家山头段渠道改线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安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春市高安市石脑镇境内。
2.2招标内容及招标规模:实际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主要建筑物为4级。
2.3招标金额:约1200万,各标段以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08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04月06日。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2施工标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06日起至2024年09月25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26日上午09时30分整,开标地点为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4、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5、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水利工程质量终身制授权书和责任承诺书》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7.5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6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7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建设项目招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7.8本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开设严格按照赣人社规[2022]3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赣人社规[2022]4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10中标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按《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文件精神执行。
7.11因不见面开标系统故障或升级导致投标单位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无法在线签到的,其投标资格仍视为有效,可参与后续开评标流程。
7.12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高安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95-5289680)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安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址:高安市
联系人:聂先生
电话:0795-52877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038号
联系人: 刘先生、刘素筠、张丽红
电话:0791-87357106
监督机构:高安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喻女士
监督电话:0795-5289680
2024年09月06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市支行
2、户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瑞州支行
3、户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
4、户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
5、户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江西高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