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揭东区玉湖镇浮山复合型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广州发展揭东区玉湖镇浮山复合型光伏项目_广州发展揭东区玉湖镇浮山复合型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区 | 广东揭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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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05 | 项目编号 | 2306-445203-04-01-22307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26 | 开标时间 | 2024-09-26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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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揭东区玉湖镇浮山复合型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6-445203-04-01-223072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发展揭东区玉湖镇浮山复合型光伏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发展揭东区玉湖镇浮山复合型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发展揭东区玉湖镇浮山复合型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揭阳市玉湖镇,场区中心地理坐标位于北纬23.6729°,东经116.2584°。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企业自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揭阳市玉湖镇,场区中心地理坐标位于北纬23.6729°,东经116.2584°。项目建设区域大部分为果园地、未利用地、池塘等,不涉及基本农田和林业用地,地形大部分为山地。拟选场址交通便利。本项目备案证容量20MW,规划直流侧容量为21905.52kWp,交流侧容量(逆变器总功率)17700kW,综合容配比约1.24。新建1座 10kV开关站(含一次舱、二次舱各1座)以3个并网点接入10kV电网,本项目需配置储能,三个并网点按照不小于800kW/800kWh、800kW/800kWh和600kW/600kWh容量配置储能。最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批复意见为准。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
招标内容 | 光伏发电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其中组件、逆变器由招标方采购,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运、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备品备件、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总价达到标准并移交投产。投标人应为达到合同目标而履行合同。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180】天实现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工期计划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027.3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按各自分工对应资质情况)必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A、B)的资质: A: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 B: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 1 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10MW或以上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提供项目已并网证明,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 注: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指联合体成员方)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 1 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10MW或以上的光伏电站设计或施工业绩(根据成员方在本项目承担的任务确认业绩类型要求)[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提供项目已并网证明,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 注:(1)本条要求仅对联合体投标适用,独立投标不需提供。如联合体成员方负责设计任务,则提供设计业绩;如成员方负责施工任务,则提供施工业绩;(2)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6.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的工作任务(施工任务或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未设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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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 1 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10MW或以上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提供项目已并网证明,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 注: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指联合体成员方)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 1 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10MW或以上的光伏电站设计或施工业绩(根据成员方在本项目承担的任务确认业绩类型要求)[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提供项目已并网证明,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 注:(1)本条要求仅对联合体投标适用,独立投标不需提供。如联合体成员方负责设计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5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18日 17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26日 8时45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26日 8时45分 | 开标地点 | 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37851065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20-37608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 联系电话 | 020-3785089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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