洣水茶陵县舲舫乡官溪村岸坡整治项目机电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茶陵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地区 | 湖南株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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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04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2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市政,房建 |
相关产品 | 机电设备、水泵设备、电缆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洣水茶陵县舲舫乡官溪村岸坡整治项目机电设备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人为 茶陵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货物名称)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茶陵县舲舫乡官溪村岸坡整治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设,现对其中机电设备工程进行招标,主要有水泵设备(3台700ZQ-100水泵及电机和1台300ZQ-70水泵及电机)、0.4KV低压电气设备、电缆和相关控制系统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管理设施、安全监测设备及安装工程等货物的设计、制造、出厂检验、包装运输、交货、技术资料提交、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安装(含预埋件安装)、调试、培训、试运行、验收、维护保养及质量保证等,招标最高限价为1746861.86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3 交货期: 项目总交货期为60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2.4 交货地点及方式:洣水茶陵县舲舫乡官溪村岸坡整治项目机电设备工程的施工现场。
2.5 其它:/
2.5.1 质量要求: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提出的各项要求。
2.5.2 质保期: 货物质保期为自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2 年,货物质保期内应承担合同内的全部货物属于制造质量缺陷的修复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投标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本项目接受
■制造商 ■代理商的投标;如允许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业绩要求: / 。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6 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4 年9 月5 日~2024 年9 月26日 09:00 时止(北京时间)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zzzyjy.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工程建设系统入口-免费注册’链接,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进行注册登记。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zzzyjy.cn)网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 本项目需要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定于 / (具体时间)在 /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 (具体时间)在 /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 / (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6.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9月26日 0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zzzyjy.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7.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7.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zzzyjy.cn 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 111 号,具体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设置线下开标会场。(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8.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8.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zzzyjy.cn)上发布。
10.附件
附件1:投标人承诺书
11.特别提示
11.1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 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发现有围标串标嫌疑或显失公平等问题的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2 履约担保
11.2.1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不超过10%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超过 10%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加上最高投标限价与中标合同金额差额部分的50%。
11.2.2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10%的,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履约担保金额超过中标金额10%的,中标金额的10%应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超过10%的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提交。银行保函应是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责任期至对应工程竣工(达到验收要求)之日终止,且在项目竣工前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
11.2.3 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7工作日内(7-14个工作日,由招标人选择)。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超过期限未提供履约保函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依规和《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株政办发〔2024〕2 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11.2.4 履约担保机构不按建设单位依约提出的索赔时限履行担保赔偿责任 的,建设单位将及时通过诉讼追偿并采取相应诉讼保全措施,依法落实履约担保责任。
11.2.5 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当自收到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15日内开 工,非不可抗力原因不按时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 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10日内无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资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和总工期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如出现不合格 工程应立即返工,返工耽误的工期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工期违约超过关 键节点工期的按合同约定罚处工期违约金,其中超过关键节点工期 10 日内每延 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0.5%计取;工期违约累计达10至20 日的每延迟一天 按履约担保金额的1%计取;工期违约累计超过20日的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 额的2%计取;工期违约累计超过30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全部履约担保金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和进度款支付比例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能免除承包人对已完成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承包人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 规定清退承包人。
(3)承包人关键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违约超期在20日以内的,发包人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划违约金,也不动用履约保函;工期违约超过20日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函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并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不计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额退还给承包人。因建设单位责任延误工期的,需进行工期延误签证,不计算在承包人延期内。承包人提前完工的,甲乙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相应奖励。
(4)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合 同约定从履约保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若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超过总工期,且建设单位应付工程款超过保函额度的,可以协商提前退回保函,由欠付工程款中与保函同等额度的资金为后期承包单位履约进行担保。
11.3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5年无被清退出场历史、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情形(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若中标,将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拨付的建设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督。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11.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 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指定用哪个品牌的造价软件,凡是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测合格的工程造价软件均可在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中使用。如遇工程造价软件清单报价使用方面问题,请与相应工程造价软件公司咨询。
11.5其它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添加,但不得另行随意 设置违背上位法、规范性文件的条款)。
12.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茶陵县水利局, 电话:0731-28686717。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茶陵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茶陵县犀城大道;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731-227428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飞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株洲市茶陵县东阳街东阳豪庭7栋11楼;
联 系 人:谭珮珮、陈婷;
电话:0731-25696784;
电子邮件: 928535187@qq.com。
附:1:投标人承诺书
承 诺 书
至: (项目招标人):
我公司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行贿谋求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五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
我公司将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安全生产措施费、农民工工资等建设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督。
特此郑重承诺!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