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项目勘察
招标单位 | 哈尔滨市天昊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区 | 黑龙江哈尔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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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30 | 项目编号 | FJKC0102G240829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20 | 开标时间 | 2024-09-20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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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项目勘察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KC0102G240829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天昊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项目勘察
2.2建设地点: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哈南十一路与哈南第十二大道交口东北侧
2.3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哈南十一路与哈南第十二大道交口东北侧,规划用地面积约47204.79平方米,地块规划指标为规划容积率≤2.0
2.4勘察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成果。(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工程地质地勘、水文地质勘察相关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366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承诺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11时00分至2024年9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0日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上发布。
10. 其他
10.1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2305644;
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哈尔滨市天昊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居街72号
联系人:王全军
联系方式:0451-84286724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国工艺文化创意园黑龙江(外滩1898)A4栋2单元11层
联系人:高鹏
电 话:0451-86626306-809
电子邮箱:tzzx2010@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