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中路铺镇坳先线公路改造(含蛇印线公路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湘潭县中路铺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湖南湘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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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湖南宏通盛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 湖南湘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
中标金额 | 839.892098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8-08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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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中路铺镇坳先线公路改造(含蛇印线公路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县中路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湘潭县中路铺镇坳先线公路改造(含蛇印线公路改造)项目招标,于2024年8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开标,在湘潭县交通运输局的监督下,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进行了细致的评审,现将有关事项依法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信息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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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湖南宏通盛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
湖南湘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湖南立昌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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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万元) |
839.892098 |
841.622900 |
873.949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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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
合格工程 |
合格工程 |
合格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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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事故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事故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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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目标 |
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环境污染事故 |
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环境污染事故 |
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环境污染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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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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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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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的项目业绩 |
湘锰国有独立工矿棚户区果沙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X082拓宽改造工程施工设计总承包 |
华容县团洲乡通三级公路项目 (K0+000-K11+513)(第二次) |
西乌珠穆沁旗2021年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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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陈华 |
杨平 |
周维 |
身份证号码 |
430103196602041179 |
431224198503015431 |
430122198807174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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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及编号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湘243060910995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湘1342013201619673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湘243001967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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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业绩 |
湘锰国有独立工矿棚户区果沙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X082拓宽改造工程施工设计总承包 |
华容县团洲乡通三级公路项目(KD+000-K11+513)(第二次) |
鄱阳县X084刘家至建桥公路升级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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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姓名 |
刘红安 |
王步来 |
祝汉清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工程师证 B08021030000000243 |
高级工程师 20190040173 |
工程师证 B08231010000003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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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业绩 |
湘锰国有独立工矿棚户区果沙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X082拓宽改造工程施工设计总承包 |
华容县团洲乡通三级公路项目 (K0+000-K11+513)(第二次) |
西乌珠穆沁旗2021年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批) |
二、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序号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
否决依据和原因 |
1 |
无 |
无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关于印发<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法规〔2019〕294号)的规定,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受理投诉时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投诉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在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以上中标候选人若无异议,招标方将确定以上中标候选人中的第一名为该项目最终中标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县中路铺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湘潭县中路铺镇湘中路10号;
联 系 人:曹 勇
电 话:13873277801
招标代理: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县易俗河镇紫薇北路
联 系 人:刘跃文(项目负责人)
电 话:13973279206
邮 箱:374638952@qq.com
监督部门:湘潭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中路
电 话:0731-5788720
传 真:0731-57887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