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城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筑部分)设计(第三次招标)答疑纪要(第2次)
招标单位 | 福安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 地区 | 福建宁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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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1 | 项目编号 | E3509810902100181008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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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城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筑部分)设计(第三次招标)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9810902100181008)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等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有关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第1问:
疑问1:招标公告中表述的工程建设规模中:中兴路街区巷坊牌坊建设(8个),其是否有具体的相关设置位置地点等,其可研中也没明确具体位置。请明确具体的问题描述:设置位置或意向的设置地点。(请勿直接回答按招标文件或可研报告执行,两个文件中均无相关内容)。
答:牌坊位置可在中兴东路、中兴西路北面的巷口中自行选择8个。
疑问 2;本项目的13个子项目建设范围在提供的文件中有出入,是按可研报告中的示意范围还是以提供的红线图范围进行设计,请明确。(请勿直接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有提供红线图的按红线图进行设计,无红线图的按可研报告中的示意范围进行设计。
疑问3:可研批复包含建设改造内容较多,其总投资估算为49778万元,而本次招标设计内容仅涉及13个子项目,较其可研减少很多,其投资总额也为49778万元(工程限额均为11285万元亦相同),是否有误?应明确此次工程13个子项目建设的具体投资总额及工程费用限额。(请勿直接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总投资额49778万元为整个完整项目对应的总投资。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已于23年进行过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包含的子项目13个,工程费限额为11285万元(工程费用限额仅做为招标时计算设计费的基数。若因政策、资金、产权所有人等原因造成子项目的减少或停止设计工作,中标人自行承担风险,由此而带来的利益损失,不得提出异议,招标人不给予补偿)。
疑问 4:“富春茶街南北路两侧立面改造“的改造范围不明确,是否为富春南路、富春北路的两侧立面改造。请明确。
答:位置为可研报告第17页图片中富春南路标注红色段。
疑问 5:招标文件中提及的设计任务书/五、主要设计要求中,其已明确了相关设计要求及细部做法,本次设计是否要按此进行,是否可以根据具体的现场情况进行必要的设计调整。请明确。(请勿直接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可以根据具体的现场情况进行必要的设计调整。
第2问:
疑问1:招标文件提供的项目CAD红线不全,未包括以下7个项目范围: 1.茶街两侧立面改造;2.富春茶街南北路两侧立面改造;3.茶街两侧环境综合整冶;上4.杭横路街区立面改造及屋面修缮;5.新华中路(万利广场周边)-新华北路(原汽车北站)立面改造;6.城荷路立面改造;7.新华中路60号路段立面改造;请提供红线范围。
答:立面改造无需出具红线图。有提供红线图的按红线图进行设计,无红线图的按可研报告中的示意范围进行设计。若在报批中红线不足部分由招标人补足(立面测绘工作量已包含于本次设计任务中,测绘费已包含在设计费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招 标 人:福安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