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宜汽车有限公司(二厂)总装车间新增电动拧紧机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振宜汽车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安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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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哈工道一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 合肥震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H0GC24A01G112 |
中标金额 | 285.8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7-19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 |
振宜汽车有限公司(二厂)总装车间新增电动拧紧机项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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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0GC24A01G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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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振宜汽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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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 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刘经理(商务)、郑经理(技术) 联系方式:18605566761、15855536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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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人民币:3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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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庆皖宜高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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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213号五楼皖宜高科办公室 联系方式:0556-5991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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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符合性评审最低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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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09时00分 |
计划交货、安装、调试期 |
合同签字生效后80日历天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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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
详见现场记录表 |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
详见现场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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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哈工道一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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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交货、安装、调试期 |
合同签字生效后80日历天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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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以东、观海路以北智能装备科技园A3栋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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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人民币:2858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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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无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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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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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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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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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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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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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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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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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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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合肥震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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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交货、安装、调试期 |
合同签字生效后80日历天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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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元路1号留学生园2栋2-3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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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人民币:3466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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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无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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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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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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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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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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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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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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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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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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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南京百泰机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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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交货、安装、调试期 |
合同签字生效后80日历天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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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532-1号F2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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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人民币:3496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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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无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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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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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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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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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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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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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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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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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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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2日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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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0556-5991160。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5991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