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三自来水厂三期扩建项目设计答疑公告
招标单位 | 滁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滁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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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09 | 项目编号 | czsjgc202406-012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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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第三自来水厂三期扩建项目设计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czsjgc202406-01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市第三自来水厂三期扩建项目设计做如下答疑:
1.问:招标文件资信评审部分,项目人员整体水平一栏,第③④⑤条要求的职称证书专业为结构专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工程经济专业。据安徽省住建厅《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职称评审没有这几个专业,对应的职称证书专业应分别为建筑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造价。是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要求。
2.问:关于“滁州市第三自来水厂期扩建项目设计”的疑问 招标文件第29页,“(一)资信部分评审”评审项“2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整体水平”部分:“⑤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工程经济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1人。每提供一个专业类别的人员得2分,满分10分。”提问:由于地域差异,我单位工程经济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专业名称为“建筑专业/工程造价”,请问是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要求。
3.问:关于“滁州市第三自来水厂期扩建项目设计”的疑问 招标文件第29页第三章评标办法“2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整体水平”中对人员的社保要求为:“②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附属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请问:我单位提供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社保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其分支机构若为投标人的分支机构,则满足要求。
4.问:招标文件第29页第三章评标办法“2 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整体水平”中:“⑤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工程经济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1人。每提供一个专业类别的人员得2分,满分10分。”提问:我单位配备的项目组成员中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和专业名称为“建筑专业/工程造价”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在总公司,社保缴纳在总公司派驻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否满足上述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整体水平”中第⑤项的评审要求?
答:满足要求。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清流路389号
联 系 人:张驰
联系方式:0550-306888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
联系人:杨韦
联系方式:0550-3519590 18005501210
日期: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