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涝区系统治理工程(2023-2025年)-环境保护临时措施工程
招标单位 | 黑山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 地区 | 辽宁锦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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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03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24 | 开标时间 | 2024-07-24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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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县涝区系统治理工程(2023-2025年)-环境保护临时措施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山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资金来源为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黑山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黑山县。
2.2 计划工期:2024 年8月8日-2024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于2024 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8日(每天8:00 时至 17:00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0元。
4.3 投标保证金1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14时 00分,递交地点: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
5.2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4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山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0416-553939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126.com
异议联系人:刘女士
异议联系电话:0416-3727777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