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三批)-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0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清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区 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
发布时间 2024-07-01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03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混凝土,公路,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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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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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风魁 0319-8199518
楚玲锋 0319-3055669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三批)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三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批审[2024]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清河县。2.2建设规模:本项目对临西北郑庄至孟庄、孟庄至孙大线共2条道路进行改建,路线全长2.817Km。本项目采用沥青路面结构。路基宽度8.0m,路面宽度6.5m,共涉及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层18311m,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计。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3.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11 00:00:00至2024-06-17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注: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锋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河县武松中街28号地址:邢台经济开发区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5号楼408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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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薛风魁联系人:楚玲锋
电话:0319-8199518电话:0319-305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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